黑龙江将通过实施24项高含金量的举措,撬动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引领作用,到201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力争达到GDP的2.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件,开发完成省级以上新产品1000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达到15%,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科技强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0年,全省在创新体系建设、重大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培养和引进等五方面实现新跨越,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达到20%,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科技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十,成为科技强省。这是30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强省建设的决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决定》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将通过24项高含金量的举措,全面发挥政府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市场的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科研机构的骨干作用、大学的基础作用,实现构建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科技资源共享机制、科技对外开放合作机制、科技协同创新机制、科技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和科技重大决策机制等五大机制。
重奖企业技术创新。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研发机构,可独立申请和承担省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给予300万元奖励。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应用转化科技成果。扩大“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支持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对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给予其项目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或贴息。重点资助企业申请和实施国内外发明专利,对牵头制定并被确定为国家级或国际级标准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行业组织等给予10万元的奖励。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围绕全省十大重点产业联合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到2015年开发1000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打造60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10个具有我省特色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牵头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