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五举措促“个转企”

时间:2012-09-21 10:06   来源:浙江日报
<style type="text/css">

</style>
<p>  不久前,经营箱包厂多年的何女士申领了箱包公司营业执照,正式从个体户转型为“总经理”。“以前谈生意时说自己是个体户,对方就会觉得你信誉度不高,损失了不少订单。现在底气完全不一样了!”何女士说。</p>
<p>  何女士的“转型”只是一个缩影。日前,全省工商系统在桐乡召开“个转企”现场推进会,全面启动“个转企”工作。在充分尊重个体户意愿的基础上,省工商局还出台了5项“个转企”扶持政策,力促“无障碍准入”。</p>
<p>  根据新措施,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转型后的企业类型,原则上转型为公司,有特殊情况的也可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转型后的企业应当符合《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要件。</p>
<p>  同时,实行“无障碍准入”登记程序,优化准入流程,提高登记效能,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和企业设立登记可合并办理。转型后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依法免征企业注册(变更)登记费、年检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等。</p>
<p>  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个转企”有利于我省形成“创新型企业为主干、个体工商户为辅助”的市场主体结构。据了解,由于个体户在商业信用、经营领域、品牌效应、竞争能力等方面相对欠缺,升级为企业可以有效提升竞争力。2007年始,我省工商部门在安吉、桐乡等地先行开展“个转企”试点工作,目前已有600多个体户成功转企,仅今年以来就转企200多家。</p>
<p>  统计显示,到今年7月底,全省共有各类市场主体336.75万户,其中个体户241.6万户。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积累,我省个体户的单体经营规模不断壮大,有的年经营额达千万元,一半以上的个体户雇工超过8人,初步具备了小微企业的特征。 </p>
编辑:雍紫薇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