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一些城市陆续上调水价。新华社记者辗转获取了一份城市供水成本的“监审清单”,发现一立方水的成本中,有企业竟多报0.35元,而在更多地方,供水成本则看不清道不明。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之规定,价格听证会必须提供与听证项目有关的生产经营成本等资料,而这个定价成本是否真实合理,应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出判断。现在,有地方公布定价成本的监审清单,这是一个进步。但即便如此,仍有企业借机往成本里夹带“水分”,甚至有自来水公司将不合理的吃喝招待费也纳入成本,可见推进公共产品定价的透明化之路,仍然任重道远。
成本核算是该不该调价、调价多少的关键所在。从专业的角度而言,供水公司的成本账究竟是否真实可信,普通百姓是很难鉴别出来的。这就需要政府的物价监督部门对价格成本进行严格监审。同时,对那些虚报成本甚至不能自觉、主动公开定价成本接受监审的企业,相关的监督职能部门应制定出严厉的罚则,比如暂缓听证、暂缓调价等,相关企业必须为听证的弄虚作假付出相应的代价。
水价改革是今年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的重头戏,关乎民生。涨价的前提,必须是水价成本要“清澈见底”。否则,老百姓“被涨价”的埋怨恐难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