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5年过渡期,7月1日起,饮用水卫生标准全面实施。专家认为——
自来水可以直接喝了吗
【开栏的话】
7月1日起,从自来水龙头出来的饮用水水质要达到新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1985年的旧版国标相比,新国标的指标由35项提高到106项,与世界上最严的欧盟水质标准基本持平。
考虑各地情况,2007年新国标发布的时候,给出了5年的过渡期,今年正式实施。
对照新国标,各地饮用水都合格吗?老百姓家里的自来水能直接喝了吗?如果暂时不能直饮,问题在哪里?应该怎么办?
今天起,本版推出系列报道“自来水可以直接喝了吗”,探访实际情况,探寻问题所在,探究解决之道。人民网强国论坛也推出相关调查和访谈,敬请关注、参与。
今天的报道将对政府的责任进行探讨。——编者
【核心观点】
观点一:
城市供水既有商品特性,又有公共服务属性,这导致政府和企业定位不清、职责不明,根本上导致了水质达标难。
观点二:
多数城市的水价确有上涨必要和空间。为什么老百姓对涨价有非议?根本原因是政府投资责任缺失,简单求助于水价。
观点三:
应当进一步明确供水服务的公共品属性,明确政府在供水服务中的必然责任,地方政府是供水服务当仁不让的第一责任人。
一问 城市水质差 病根出在哪?
记者:城市供水水质为何总是难以达标?
傅涛:城市供水既有商品特性,又有公共服务的属性,这种状况导致政府部门和企业定位不清、职责不明。
在需要政府投资时,管理部门往往倾向于认同“供水服务市场化、供水商品化”,将它推向市场,推卸投资责任。而企业逐年亏损,想上调水价时,政府部门往往又认同民众“供水的公益属性”,不利于涨价。
定位不明,导致供水行业被人们戏称为“唯一亏损的垄断行业”,也从根本上导致了城市供水水质难以达标。
记者:这种“低价低质”恶性循环的局面是如何形成的呢?
傅涛:城市供水属于地方城市政府负责的市政公用事业,是最基本、最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务。在城市化步伐加快的背景下,供水需求总量也在不断提高。加上饮用水水源水质日益恶化,水厂设备、工艺和供水管网需要改造,这些都需要巨额投资。
但是,如此重要的领域,面对如此巨大的投资需求,10多年来,许多地方政府财政投资杯水车薪。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的居民用水水价一直低于运营成本,尤其是水源污染、水资源费上涨、水质标准提高之后,供水的生产和运营成本提高,供水行业普遍亏损严重,使企业无暇顾及水质的提高。
很显然,从投资层面看,政府没有把供水服务当作自己的一种责任。其实,自从1998年发布了《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以来,供水服务就走上了一条迷失之路。城市供水虽然是基本的公共服务,但政府在供水中的公共服务责任却没有体现出来。
《办法》规定: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办法》没有强调、却也没有否定在价格不能到位的情况下政府所肩负的投资责任。但这个办法被普遍误读为:实施价格管理办法后,政府投资予以免责,正是这种误读切断了财政资金的输血管。
事实上,《办法》所规定的价格形成机制至今也没有理顺,也就是说,《办法》一方面断绝了政府的财政投资,另一方面,在各方制约之下,水价也根本就没有能够跟上填补投资缺口,造成了目前水务投资巨大的漏洞。也就从根本上导致了供水“低价低质”的恶性循环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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