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09年10月20日,新华都慈善基金在北京成立。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将个人持有的价值83亿元人民币有价证券捐赠给慈善基金。
中新网7月3日电(财经频道 陈璞) 福建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2009年宣布捐出的价值83亿元有价证券至今仍未过户,此事近日引发了媒体的关注。对于股票未过户的原因,新华都慈善基金7月1日发表声明称,我国对慈善税收及相关配套政策尚不完善,股票当时过户将产生巨额税款,这是捐赠未兑现的主要原因。
对于新华都慈善基金的说法,税法专家朱大旗认为,以交税数额大、慈善基金大量缩水为由不兑现捐款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而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则对陈发树的处境表示理解,他说,在陈发树捐赠价值83亿元股权的同时,就需要缴纳逾20亿元的税款,然而通过减持股票来缴纳20亿的税款,实际上“难度很大”。
83亿元捐赠未兑现引质疑
2009年,福建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捐赠1亿元现金为原始基金成立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并承诺将其持有的722,250,000股紫金矿业和41,238,604股青岛啤酒股份捐赠给新华都慈善基金会。经换算,上述股票当时市值共计83亿元人民币,基金会将以上述股份每年产生的权益性收益作为慈善资金来源。
而据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向中新网财经频道提供的数据显示,自该基金成立至2012年6月底为止,由捐赠人捐赠的股票权益性现金收入共计1.58亿元,与此同时,新华都慈善基金会通过不同形式的慈善捐赠、再加上1亿元的原始基金,已经达到2.87亿元,其差额部分已通过减持819万股紫金矿业股票予以弥补。此外,新华都慈善基金会还将在2012年7月向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捐赠6000万元。
虽然新华都基金晒出了这份“成绩单”,但仍有媒体对83亿元有价证券迟迟未能到账表示不解。
对此,新华都基金方面解释说,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捐赠人捐赠的有价证券过户到基金会将产生巨额税款,其可用于做慈善的资金也将因此大大减少。
媒体援引税法专家朱大旗的话称,企业或者个人向慈善机构捐款,可依法减免、抵扣所得税。其中,企业捐赠免税额度是年度利润的12%,超过部分则要交25%的所得税。慈善机构持有的有价证券产生的收益,如用于非营利性,则也可免交所得税。朱大旗认为,由于陈发树价值83亿的捐赠数额肯定超过了免税限额,因此有一部分捐款是必然要交税的,但是陈发树以交税数额大、慈善基金大量减少为由不兑现捐款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专家:套现20亿元纳税“难度很大”
新华都基金认为,捐赠人将股票捐出后后,转让方需要缴纳折合有价证券价值25%的企业所得税,这就表示陈发树将价值83亿元的股票转出的那一刻,就要缴纳高达20.75亿元的企业所得税,而剩下的62.25亿元资本,每年产生的收益还要被征收25%的税。
税法专家朱大旗昨日在电话中向中新网财经频道再次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交税数额大”并不能成为陈树发不兑现捐增的理由。
不过,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并不同意朱大旗的说法。
“很多人并不知道要缴纳这笔税款意味着什么。”王振耀在采访中向中新网财经频道分析说,在陈树发捐赠价值83亿元股权的同时,他就需要同时缴纳逾20亿元的税款。“要缴纳这20亿元的税款,就必须通过减持股票来实现,但是这从实际操作上来讲是有很大难度的。”
王振耀还是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原司长、法学博士。
“此前的曹德旺就是最好的例子。”王振耀说,2009年,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以35.49亿元等值股票成立河仁慈善基金会,但是超过5亿元的企业所得税同样成了摆在曹德旺行善路上的最大障碍。虽然最后国税总局提出由河仁基金会在设立后5年内缴齐所有税款,但是王振耀认为,这并不是一个根本性的解决方案。“从2011年正式成立到今年,曹德旺仍然将面临如何抛售股权来缴纳税款的难题。”
新华都实业集团的一位负责人表示,虽然一次性抛售市值逾20亿元的股权用于缴纳税款在理论上可行,但在实际操作中“确实很难一下子找到一个买家能接这么大的盘子”。而且,即使真的一次性抛售了价值20亿元的股票,那必然也会引发市场震荡,剩下的60多亿元市值的股票将难逃“缩水”厄运。
王振耀还表示,国际上同样有不少富豪选择以股权捐赠的方式设立慈善基金,但是与陈树发和曹德旺所面临的境遇不同,比如在美国,这些非营利性的慈善基金每年只需要支出5%的善款,就不用再缴纳任何的税款。“在中国,这些慈善基金每年必须支出的善款比例是8%,而且还要面临高达25%的税款,这显然并不利于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王振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