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7日发布的外商直接投资(FDI)数据显示,2011年1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100亿美元,同比增速超过23%,连续18个月增长。
据了解,在FD I持续增长的同时,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实施办法。从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到反垄断法,到进一步做好利用 外 资 工 作 的 若 干 意见,再到日前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一系列政策措施显示,在保持开放基调不变的前提下,中国利用外 资 将 更 加 成 熟 ,“量”“质”并重。
持续增长
并购将成外商投资发展趋势
中国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从来没有改变。在2010年全年我国FD I突破1000亿美元之后,吸收外资仍然保持着高速的增长态势。商务部17日发布最新的FD I数据显示,2011年1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243家,同比增长20.2%;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0 .3亿美元,同比增长23.4%。这也是中国吸收外资自2009年8月以来连续第18个月保持正增长。
“今后以并购方式进入中国的外资将逐渐增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介绍说,去年全年中国吸收的1000亿美元外资中,以并购方式的投资只有3%。而去年全年全球的直接投资是1.12万亿美元,其中超过70%是以并购方式实现的投资。也就是说,中国吸收外资和全球吸收外资的模式结构有很大不同,并购会是下一步发展的趋势,中国市场的吸收外资并购会越来越多。
对于中国吸收外资的增长趋势,安永中国华北区财务交易咨询服务主管合伙人蔡琳,有着深刻的感受。她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她的主要业务就是为到中国投资的海外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交易咨询服务,所以一旦有F D I增长,业务就会非常繁忙。
“无论看公布的数据也好,还是我自己切身每天工作的强度也好,我们感觉到自从去年下半年,海外直接投资尤其大型的合资项目越来越多,海外市场对于中国市场投资机会的关注也越来越高。”她说。
不只是数量的变化,海外企业在中国并购的路径也发生了从“廉价工厂”到“广阔市场”的明显变化。
蔡琳介绍说,海外企业到中国并购的初衷,是看中中国的低成本优势,把重要的生产基地转移到中国,使全球生产成本下降。
“但是我们最近看到越来越多的情况是,海外资本到中国来不仅仅只是看重低成本,对他们来说中国的低成本的优势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更多的是希望挖掘中国的市场需求。”蔡琳说,这主要是因为中国本身的经济体有一个非常大的潜在需求支撑,中国自身经济的潜力可挖掘的程度还很大。海外资本也正是看到这一点,所以他们现在不仅仅是到中国找到低成本、低税收的生产地,再转卖给海外市场,而更多的是把产品在中国市场上卖,赚中国消费者的钱。因此国外企业现在并购中国企业时,也更关注营销网络和销售渠道。
此外,外资参与中国金融的改革的意愿也越来越强烈。现在很多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都带有技术跟中国企业进行合资,“而在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信制造业等,也都会有企业来中国做投资。这个投资可能规模不是特别大,更看中考察中国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蔡琳说。
不断规范
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细则将出
中国吸收外资总量的增长几乎没有任何悬念。相比起“量”的增长,在17日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刚刚出台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机制,成为了各大国内外媒体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回应最多的问题。
为引导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有序发展,2月3日,国务院办公室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军工及军工配套企业,重点、敏感军事设施周边企业,以及关系国防安全的其他单位;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企业,且实际控制权可能被外国投资者取得。
在解读《通知》时,姚坚表示,我国出台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初衷是兼顾扩大开放与完善审查制度的平衡,是为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的发展,分享中国的改革开放的成果。建立这样一项安全审查制度是国际通行做法,是对中国坚持对外开放政策不动摇这样一个理念的进一步阐释,也会进一步促进中国吸收外资结构的质量和结构的改善,为下一步吸收外资提供比较好的条件。
姚坚说,中国市场的吸收外资并购会越来越多“我们及早地借鉴国际规范来制定外商投资的安全审查制度是必要的。”
此外“建立安全审查的制度是中国对外开放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的标志,也是标志着中国将会在不断扩大开放中来完善产业安全的机制。”姚坚说,事实上,从全球范围内看,许多国家都有这样的安全审查机制,从法律法规的建设,建设法制政府的角度看,建立这样一项制度是有利于中国下一步的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政策的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
《通知》中明确了外商投资并购安全审查所适用的范围、检查的内容和工作机制。根据《通知》的要求,商务部将负责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国内企业的安全审查的申请,在受理这些申请之后向部际安全审查的联席会议,提请审查,并执行相关的审查决定。
姚坚透露,目前商务部的主管部门外资司正在制定比较详细的、可操作的实施办法,他们会在制定完善、听取业界意见之后尽快出台可操作的办法。
据了解,在2006年的时候商务部有关外商并购的文件之中已经对外资并购做出过规定,在2008年8月1号实施的《反垄断法》的第31条也对外商投资并购的安全审查提出了法律的规范。去年4月份针对社会上对于外商投资议论颇多,看法不一的状况,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也有关于建立外商投资并购的安全审查制度的内容。
开放不变
FDI还将高速增长
姚坚在17日的发布会上重申,“中国会进一步扩大开放,进一步建立透明政府、法制政府、责任政府,进一步对外商投资提供便利的服务。”
国家发改委也于16日表示,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是完善利用外资政策法规体系,促进外资并购有序发展,并不意味着收紧利用外资政策。
“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是着眼于完善利用外资政策法规体系,促进外资并购有序发展,不会改变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发改委表示《通知》起草过程中,征求了跨国公司、外国商会、国内行业协会和企业等意见,采纳了合理的建议。
发改委同时表示,我们一方面要建立起规范化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同时也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从国际上看,这符合W T O安全例外原则,也研究借鉴了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制度的做法及经验,我们将把握好利用外资与维护国家安全之间的关系,深化与其他国家的投资合作,推动构建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跨国投资制度和法律环境。
“日前国务院办公室出台的《通知》与2010年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一脉相承,体现了鼓励外资并购和规范外资并购的基本原则。”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认为,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背景是鼓励外资在华发展。建立外资并购制度有助于规范地进行外资并购安全审查。
姚坚说,中国吸收外资,在过去的30年中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包括技术水平的提高。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到现在已经10年了,我们在吸收外资中最重要的理念是按照国际规范,按照国际的标准、国际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在世贸中的承诺,进一步促进中国的经济发展,包括进一步完善中国吸收外资的政策。在这样一个框架下,我们在引进消化吸收的过程中,通过吸收外资促进了中国技术水平的提高。
对今后的外商投资,姚坚说,“我是乐观的”,“我们对于发展的前景还是持肯定态度的。”姚坚表示,未来在中国的外商投资结构会发生变化,一方面服务业吸收外资的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制造业吸收外资向中西部转移也是大势所趋。
蔡琳也认为,到中国投资的热点不会消失,中国吸收外资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大部分海外企业对于自己本地的市场和经济仍然持有非常谨慎的态度,如果他们永恒的主题是寻找一个增长的话,最大的热点就是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