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盈利性”还是“公益性”?
“国进民退”成为当前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我认为,只要目标明确,应当“国进”、“民进”并举。问题的本质在于,国有资本往哪进?这就需要深入探讨在市场主体形成和公共产品短缺的两大特定背景下,国有资本的盈利性与公益性的关系。
新阶段国有资本的形成和定位与30年前有什么明显不同?第一,在国有资本的形成上,过去主要依靠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本的积累和扩大,国有企业仍有着特定作用,但是不是需要更多地依靠社会力量和社会的经济活动,并使其逐步成为国有资本形成和扩大的重要来源。第二,在新阶段国有资本的定位上,国有资本是不是应当更多地配置到公共领域,而不是市场领域。
国有资本如何在盈利性、公益性之间做出平衡和选择?一方面,在市场主体基本形成的背景下,国有资本不应当也没有必要大量配置在市场领域,与民争利;另一方面,在公共产品短缺的大背 景 下 , 国 有 资 本 应 当 强 化 其 公 益性。在我看来,国有企业不是不要盈利 性 , 盈 利 性 是 一 个 企 业 的 基 本 属性。但对国有企业来说,需要把盈利性建立在公益性的目标下,在盈利的基础上促进国民福祉的最大化。就是说,国有资本可以通过股份制的形式配置于经济的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也可以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配置于社会公益领域,在实现公益性目标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如何以公益性为目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第一,坚持公平竞争原则,加快破除行政垄断,允许、鼓励中小企业进入相关领域;第二,加大国有资本在公共领域中的投入。以住房为例,加强廉租房、保障性住房的供给;以能源为例,加强能源安全建设;在自然垄断行业 , 以 保 障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供 给 为 主(水、电、气、医等);第三,建立常态化的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收租分红机制,为公共财政奠定基础,以有利于加快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推进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的政府转型,需要按照社会发展阶段的客观需求,以更大的魄力解放思想,推进以公平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第二次转型与改革。 (迟福林 作者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