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证据多疑点 加多宝与王老吉战火重燃

时间:2012-12-31 10:4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我们正在走司法途径,下月正式起诉广药商标侵权。”日前,加多宝品牌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月贵对媒体表示。加多宝方面的态度是在近日广药集团针对加多宝公司提出“诉中禁令”申请一案举行听证会,而加多宝要求驳回之际对外界发出的信息。加多宝与王老吉的战火重燃在即。

  广药诉加多宝三起诉讼案延期

  据广州媒体报道,本月25日、26日,原本是加多宝应诉广药集团的三起诉讼的开庭日,却出乎意料的全部延期。其中两起商标侵权纠纷案法院通知延期;另外一起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诉中禁令审查听证会,由于加多宝方面向法院申请延期获批后推迟至12月27日。

  12月27日,受到舆论热议的加多宝与广药的虚假宣传纠纷听证会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当事三方都根据相关立场提出了意见,法庭并未当场作出裁定,相关结果或将择日公布。相关专家表示,虚假宣传案用诉中禁令是极其少见的,并呼吁法院应当驳回申请。

  据了解,在当日听证会上,广药集团提出了两点申请“诉中禁令”的事项,首先,立即禁止加多宝及其经销商在广告和产品包装上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广告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再者,申请立即禁止加多宝在其广告宣传及生产、销售的凉茶产品上使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词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广药方面的说法是,加多宝近期所打出的上述广告词给了消费者一种“王老吉不复存在”以及“以前的王老吉就是现在的加多宝”的困惑,给广药集团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广药对加多宝提出的“诉中禁令”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而加多宝否认曾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的广告语,并请求法院驳回广药申请。“广药提供的证据疑点重重,请求法庭予以驳回。”加多宝此案代理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姚岚在法庭陈述时表示说。同时她还指出,诉中禁令制度是不可以随意适用于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领域。并且本案的事实不清,双方的权利都不明确,侵权可能性从何谈起。从申请人目前提供的证据来看,并无证据证明其正在或即将面临的难以弥补的损失,以及该损失是申请人之侵权行为所导致。因此,申请人的禁令主张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

  法律专家称诉中禁令申请应被驳回

  有媒体报道称,多名法律界人士均表示,广药的诉中禁令获支持可能性很小。隆安律师事务所赵金一律师指出“诉中禁令”的采用,是为了避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侵权产品对正版产品造成更大的损害。目前,加多宝的经营行为是基于客观事实的,应当受法律保护。而恶意禁令,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资深知识产权专家卢海君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虚假宣传案用诉中禁令是极其少见的,同时法律条款中也没有明确规定,另外,纵观广药提交的证据,并没有证明加多宝有虚假宣传的嫌疑,法庭应当予以驳回。

  据悉,被广药起诉的加多宝更名广告此前已通过中国广告协会审查并作出“可以播出”的认证意见,而加多宝方面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如果有足够的举证时间,加多宝将有机会拿出更多更有利的证据,以确保法庭作出公正的裁判,体现阳光司法。

  加多宝方面认为,广药集团是广州市政府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以中西成药制造和销售为主营,虽然该集团是“王老吉”商标的拥有者,但实际上该企业并无生产凉茶的资格,随后加多宝一方出示了国家工商总局等单位颁发的红罐凉茶生产和销售的相关奖励证书,并指出广药集团出示的照片证据没有清晰来源。

  “我们的广告宣传是按照客观事实陈述,不存在任何虚假宣传的成分。反观广药,一直在恶意抄袭加多宝的红罐包装、广告语、营销创意等,对此,加多宝将一定会用法律手段以维护自己的正当经营行为不受侵害。”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对媒体表示。(记者 赵雷)

编辑:雍紫薇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