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种食品包装容器加注新标志方可上市销售

时间:2008-01-09 08:57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安排,从2008年1月1日起,被列入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目录中的39种产品,须获得生产许可证并标注“QS”标志方可上市销售或使用。1月5日记者在沃尔玛、利客隆等大型超市发现,获证食品外包装上100%都标注了这一标志。但广大市民对这一标志的相关知识还是知之甚少,随机采访中仅有1/4的市民认为其可能是有关食品安全的,绝大多数市民仍是处于“无知”状态。

    “QS”标志是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的食品市场准入标志。标志主色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而这39种需持“QS”标志的产品包括米、面、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28类食品的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之前市民买食品首先看是否过期、是否卫生,质量有保证永远是第一。而与食品“肌肤相亲”的外包装是否安全,却难以保证。今年起,市民可以打消这个顾虑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食品外包装与以往相比,基本没有什么大的出入,但仔细查看2007年12月份以后的产品便会在不同商品的不同位置发现它的存在。

    记者发现,该标志有的是在模具的适当部位、外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加印(贴)“QS”标志;直接面对消费者的产品,如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糖果,则在其最小销售包装、说明书或产品上加印(贴)有“QS”标志;还有的“QS”标志是在包装袋产品的大包装上,消费者无法看到。

    此外,国家允许之前生产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各超市食品区的负责人也都表示:超市在进货来源上对这一标志的把关是非常严格的,新进货物中若没有“QS”标志一律不得上架出售。

    据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自2001年开始,首先在米、面、油、酱油、醋五类食品中推行。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宣布:年底前将完成28大类加工食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的审核工作,这也意味经过五年时间的努力,国内所有加工类食品都已经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共发放了八万七千多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90%,六万多家无证生产企业被查处取缔。

    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后的食品合格率与实施前相比,平均提高了30个百分点。
编辑: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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