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称促进产业发展应以改善民生为前提

时间:2012-11-07 14:38   来源:中国证券报

  最近一段时间,核电重启、缺陷汽车召回条例、北京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政策等一系列关系到重大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引起公众持续关注和热议。不难看出,在这些政策、举措中贯穿着一条主线,那就是各级政府在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都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要前提。

  去年3月1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纲要》)提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在全球金融危机持续发酵、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能不能依然做到这两个“坚持”,是一个考验。

  能源产业是我国的重点支柱产业,核电作为清洁能源,是全球能源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之一。目前,核电在我国电力供应体系中占比极低,亟待加快发展,也已经成为共识。但是,从美国三里岛、前苏联切尔诺贝利到日本福岛,核电站安全隐患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推进核电项目建设,就必须将有效纾解民众恐慌摆在首要位置。10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明确表示“十二五”时期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新建核电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准,切实践行了《“十二五”纲要》提出的两个“坚持”。

  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正处于艰难起步阶段。目前,新能源汽车价格高、配套设施不完善、消费者认可度低,是掣肘行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完善财税激励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和使用。”但是,以北京为代表的国内一线城市,汽车保有量巨大、交通拥堵严重,已经给居民带来出行难、停车难、停车贵等一系列问题,影响到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北京虽然已经出台限购、摇号、尾号限行等措施,但依然不能有效缓解上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北京出台有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就面临两难选择:放开新能源汽车购买和补贴,将加重道路拥堵;要求新能源汽车购置与传统汽车的限购、摇号挂钩,又使得鼓励效果打折扣。在促进产业发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之间,北京选了后者,应该说是一个正确的抉择。从中长期来看,北京还需在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城市多中心布局等方面下工夫,以从根本上解决道路拥堵问题,切实改善民生。

  近20年来,我国汽车产业经历了蓬勃发展的阶段,目前汽车产销量已跃居世界第一,但是在缺陷汽车召回方面一直没有完善的法规约束。即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对存在“瞒报”、“拒不召回”等行为的车企将处以高额罚款,甚至吊销有关许可。此举被认为惩罚力度“比某些发达国家还大”,业界担心高额召回成本将使自主品牌车企受“重创”,甚或抑制国内汽车产业发展。必须看到,长期以来我国缺陷汽车召回法规的缺位导致外资、合资品牌在召回上歧视国内消费者,自主品牌在召回方面甚至基本空白,我国汽车消费者被置于高风险状态。而严格的召回法规客观上能推动厂商加大技术投入、提高产品品质,在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方面可谓一举两得。

  近年来,各地纷纷将“幸福”列为施政目标。“幸福”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核心内容应该是民生的切实保障和有效改善。在“稳增长”的当下,重大投资项目对GDP的拉动效果对地方政府有着巨大诱惑,而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促进产业发展的前提,也显得尤为难能可贵。

编辑: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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