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两岸货币管理机构签署了《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MOU)的签署是落实2009年《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的一项具体举措,备忘录将自签署之日起60天内,两岸各自完成相关准备后生效,生效之日起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正式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的建立,标志着两岸金融合作取得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进展,两岸货币合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也将为促进两岸投资贸易便利化、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深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建立的背景
第一,两岸经济与金融交流的迫切需求。2008年以来,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机制化和规范化不断取得进展,两岸两会迄今已签署包括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在内的18项协议。两岸在金融领域尽快建立货币清算机制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人民币目前占全球贸易额比重已达11﹪,在亚太区域贸易中的比重还在逐渐增加,大陆已与14个国家地区签署1.3万亿元人民币的货币互换协定,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两岸经济往来虽日益密切,但因没有建立货币清算机制,台商无法通过人民币存款、汇款业务与大陆厂商直接使用人民币结算;岛内个人也无法开设人民币帐户理财,这让很多台湾民众眼看近几年人民币不断升值却只能错失良机。而且,随着台湾对陆资企业赴台投资的限制放宽,越来越多的大陆企业和人员将往来两岸,开设直接汇款及存放款的人民币帐户需求日增,不能在台开立人民币帐户对日益增多的大陆在台人士及企业相当不便。此外,由于没有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人民币与新台币通过美元兑换的汇差损失和手续费用每年高达上百亿元人民币。人民币与新台币直接结汇困难还导致相对方便快捷的地下金融汇兑泛滥,难以控管,且易出现大量假币。
第二,台湾经济与金融提升竞争力的现实需要。由于欧债危机恶化导致国际经济不景气,台湾经济已经连续9个月出现衰退,2012年第二季GDP出现负增长,在亚洲12个主要经济体中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最严重。台湾当局虽采取多种措施提振经济景气,但加强与经济依存程度最高的大陆的经济与金融联系无疑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从台湾金融业发展来看,台湾金融服务业产值占GDP比重在过去10年间呈下滑趋势,从2002年的8.02%降到2011年的6.56%。台湾当局为提升金融业对经济的拉动效果,加强了金融业的改革与开放。2012年7月1日起将金融主管部门“金管会”从委员制改为首长制,并加强部会间的联系,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其权责与职能。同时,金管会8月推出5大措施,要“打造台湾金融业黄金10年”,具体内容包括:松绑企业发行人民币计价债券、开放优质台商回台上市柜、放宽证券投信投资大陆有价证券、推动银行人民币理财业务及持续建立两岸金融平台。这些措施中的不少内容都与两岸尽快建立货币清算机制密切相关。
第三,两岸金融合作发展的阶段性重要成果。两岸签署货币清算MOU之前,两岸货币清算仅限于现钞收兑。最早是大陆方面中国银行分别于1988年和2004年定点开办新台币的兑入及兑出业务。台湾方面2005年在金门、马祖地区试办新台币与人民币兑换业务,2008年开放人民币在台湾本岛的兑换业务。两岸于2009年4月26日签署并于6月25日生效的《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中明确了两岸将逐步建立货币清算机制的方向,并加快了合作步伐。2009年9月24日,台湾17家银行在香港的19家分行和中国银行香港子行签订协定,可承做人民币存款、汇款、跨行人民币结算等业务。2010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银香港”)签署了《关于向台湾提供人民币现钞业务的清算协议》,授权中银香港为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清算行。同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就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办理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的情况,加强交流并交换相关业务数据等信息,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业务进行监管并相互配合。台湾地区经许可的金融机构可以与现钞业务行的台湾总行进行人民币现钞买卖,藉此为台湾当地个人客户提供人民币现钞兑换服务。这一安排为逐步建立和完善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和加强两岸货币管理合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