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下称“太平集团”)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在香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据悉,太平集团正与山东省有关部门和企业密切联系,积极探讨以债权或股权的投资形式参与基础设施和电力能源建设。
事实上,今年以来,包括太保资管、太平资管、华泰资管在内的保险资管公司,均在债权投资计划上持续发力,这3家公司至少已发起设立了12个项目。
由于债权计划较好满足了保险资金投资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和资产负债匹配等要求,同时支援了国家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的建设,因此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与支持。保监会已出台政策落实债权投资计划注册制度,并提升了保险公司投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等投资品种的偿付能力认可标准,这将继续增添债权计划对保险机构的吸引力。
平均收益率6.36%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2013年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通报暨培训会议上指出,要做好保险资金运用工作,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努力寻找新的、可以与保险负债相匹配的投资品种,这其中就包括对债权投资计划创新机制的探索。
5月15日,保险业内第一单无担保债权投资计划——“太平洋——中国建筑阳盂高速债权投资计划”由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成功发起设立。该债权计划于4月1日在保监会指定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注册登记中心注册,募集资金15亿元,投资于山西阳盂高速公路项目,期限10年,免担保,偿债主体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同时,该计划也是保监会允许设立无担保债权计划政策出台后注册通过的第一单无担保债权计划。
事实上,对应于保险资金具有期限较长、有最低收益要求、利率敏感性强等特殊性,债权投资计划因投资收益高、更适于保险资产负债期限匹配,同时又能提升偿付能力等优势,越发获得保险机构的认可。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勇于第一个“吃螃蟹”的太保资管,今年已经成功发起设立了8个债权投资计划。
太平资产管理公司(下称“太平资管”)董事长谢一群在其2013年度工作报告中就指出,“将通过优先发展基础设施和不动产债权投资以及实现创新业务有效突破等途径,快速做大对外资管规模。”
而今年以来,太平资管相继发行了“太平资产—盐田港集团港口项目债权投资计划”,和“太平资产—粤电靖海电源项目债权投资计划”。
华泰资产管理公司也在今年陆续发行了“华泰—武汉保障房债权投资计划”和“华泰—国投煤炭项目债权投资计划”。
可见,上述太保资管、太平资管、华泰资管这3家公司在今年至少已发起设立了12个项目。不过,尽管都在积极尝试寻找债权投资计划项目,但公司对此大多仍然维持低调,有保险资管公司对本报记者称,“因涉及很多不宜对外披露的信息”。
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虽然收益率较好,但规模还较小,各保险机构在债权计划上的“积极”似乎还成效甚微。根据陈文辉透露的信息,截至去年12月末,保险机构累计仅发售83项基础设施投资计划、11项不动产债权计划,计划的平均投资年限7年,平均收益率6.36%;计划的备案金额为3025亿元,仅占保险总资产7.35万亿元规模的4.1%。
政策便利与偿付能力诱惑
为了进一步推动债权投资计划发行制度改革,按照“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和运用市场化机制”的原则,保监会于2012年10月发布了《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确定了债权投资计划发行由备案制改为注册制。此后,保监会又于2013年2月发布《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以落实注册制度。
这意味着债权发行的效率将会更高,也会有更多的保险资金进入债权投资领域。
而今年4月保监会下发的“有关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对保险公司投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等投资品种的偿付能力认可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
规定指出,保险公司投资AA级以上债权计划的账面价值认可比例从以往的95%上升至100%。这一调整表明,债权投资计划与高评级债权的认可价值相当,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于债权投资计划资产资质的充分认可。
随着债权计划资产认可比例的提高,保险机构的资本金将得到有效释放。如太平集团在其官网上发布信息称,其释放金额合计为9.8亿元。“其中,由太平资管发行债权计划引起的资本金释放额将达到9.6亿元,占比约98%。尤其是,太平人寿的偿付能力亦将因债权计划资产认可标准的提升而提高,这无疑将极大促进太平保险集团业务能力提升,集团债权投资业务的综合效应日益显著。”■本报见习记者 刘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