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监管更注重资产组合风险

2013-05-15 08:48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王伟

  昨天,保监会正式对外发布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下称“偿二代”)建设的整体框架。与现行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下称“偿一代”)相比,偿二代将变规模导向为风险导向,更加关注保险不同资产组合间的风险因素,并据以设置资本监管要求。

  2012年3月29日,保监会公布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提出要用3到5年的时间,建成我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从目前公布的整体框架来看,偿二代将从根本结构上改变中国保险行业的资本监管要求。

  据介绍,偿二代的整体框架由监管特征、监管要素、监管基础三大部分构成,在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管理的基础上,确立了包括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在内的“三支柱”监管体系,具有统一监管、新兴市场、风险导向兼顾价值等三大特征。

  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偿一代在设置资本监管标准时,更多考虑了业务规模,并未考虑不同保险资产组合的风险。而偿二代将采取风险导向,充分考虑不同资产组合的风险,并据以设置资本监管要求。偿二代将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区分为可计量风险与不可计量风险,通过风险综合评级,对保险公司所有与偿付能力相关的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偿一代难以区分好公司与坏公司;偿二代视风险定资本要求,能够直接区分出好公司与坏公司。”上述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自2003年,保监会搭建了我国现行的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并于2007年底,基本搭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偿一代的实施对保险行业带来了不小冲击,一些保险公司因偿付能力未达要求而业务受阻。那么,偿二代的实施是否又将再一次冲击保险行业呢?对此,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综合评估,偿二代对险企的影响将区别于从前,是结构性的变化,而非单一指标性的约束,预计保险行业可以平稳过渡。(记者苗慧)

延伸阅读

订阅新闻】 

更多专家专栏

更多金融动态

更多金融词典

    更多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