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后,我市金融业发展系列优惠政策将全面“升级”,新政策将更具吸引力,更具行业针对性。记者昨日从市金融办获悉,我市新一轮金融业发展优惠政策的修订工作现已全面启动,此次修订将进一步优化我市原有的成功做法,确立新的竞争优势,力争打造国内金融业聚集发展的政策新高地。
■ 助推金融业成首要支柱产业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深圳本着“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政策基调,在国内较早出台了支持金融业发展的专项优惠政策,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多次做出修订和完善,从资金、土地、人才等多方面倾斜资源,重点扶持金融行业集聚发展、做大做强。
据统计,自2003年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发展资本市场工作的意见》、《推动保险业创新发展若干意见》等纲领性文件,并实施了《深圳市金融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章程》、《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补充意见》、《深圳市推动保险创新发展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深圳异地证券公司深圳总部办理人事立户备忘录》等规章和操作程序。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深圳构筑起涵盖金融业发展方方面面的优惠政策网,从用工、用地、购房、出国入境、子女就学和业务拓展等各个环节给予直接和间接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为金融机构来深创业和发展所涉及的各个领域铺平了道路,其力度之大、用心之细,深受国内外金融机构欢迎和好评,使深圳成为国内公认的金融生态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
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和政策扶持,深圳已逐步确立了国内重要的金融中心城市和金融创新中心的地位,目前全市分行级以上金融机构已达271家,其中法人总部机构超过90家;银行、证券、基金、保险、创投等各分项领域经营指标均位居国内前列,多家机构处于行业标杆地位;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13.6%,税收贡献居各支柱产业之首,成为最能集中体现科学发展与深圳质量的代表性行业。
■ 加大力度打造政策新高地
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近期,随着国家层面一系列金融创新政策的推出,金融业各领域改革创新进入加速期,各种金融新业态、新模式和新行为呈现井喷之势。如何抓住这一重大机遇,吸引更多金融资源加快落户布局,成为国内各大中城市在新时期的金融资源竞争中抢占有利地位的关键所在。
为适应当前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加大力度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和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业态落户聚集,深圳市金融办会同证监局等监管部门和前海管理局,近日全面启动了我市新一轮金融业发展优惠政策的修订工作。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此次政策修订,将在全面梳理银行、保险、资本市场、创新金融等领域最新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借鉴兄弟省市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金融政策扶持体系,创新扶持方式,提升扶持标准,拓宽惠及范围。尤其针对创新型金融业态如基金管理公司专业子公司、券商专项资产管理子公司、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保险中介集团等,推出更具吸引力、更加定制化的专项政策,比如市区联动、安置资金、人才支持、统建办公大厦、股权投资激励等,以此进一步优化我市原有的成功做法,确立新的竞争优势,力争打造国内金融业聚集发展的政策新高地。
据了解,上述政策有望近期征求业内意见,年底前后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