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6日发布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和调整了涉及财政部的7项行政审批项目,财政部不再审批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
在这7项行政审批项目中,取消3项,不再将财政部列为审批部门的3项,合并1项。取消的项目包括中央与地方年终结算事项审批、经国务院批准列入计划的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项目费用预案审批、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