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部分理财产品不规范 存宣传不当等问题

2012-12-12 09:53     来源:新京报     编辑:范乐

  昨日,中国银行业协会理财业务专业委员会成立。在成立大会暨中国银行业理财峰会论坛上,银监会纪委书记杜金富表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我国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已接近7万亿元,但仍存在理财产品运作方式不规范等三大问题。

  理财产品余额高速增长

  目前,市场上的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保本和非保本两种。保本理财主要投资货币市场,纳入银行表内统计,计提相应拨备;非保本理财则放在表外。

  杜金富昨日表示,自2005年以来,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得到了快速发展,年平均规模增长接近100%。截至2012年9月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6.73万亿元,比2011年末4.59万亿元增长近47%。2012年前三季度,中国社会融资规模11.73万亿元,银行理财产品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比例的18%。

  杜金富称,据统计,2011年,全国160家银行为客户实现投资收益达到1750亿元,明显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与此同时,银行理财产品通过募集资金投资债券、股票以及各类项目等直接融资工具,成为连接居民储蓄资金和直接融资的桥梁,对改善我国社会融资结构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行业存在三大问题

  在肯定理财产品取得成绩的同时,杜金富称,部分银行董事会和高管层对发展理财的认识不够,没有从银行未来经营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制定理财业务的战略定位,统筹规划未来发展;部分机构仍存在不规范的理财产品运作方式;个别银行存在不当宣传、信息披露不充分、投诉处理不及时、内控管理不严等问题。

  事实上,理财业务今年被监管层视为与平台贷款、房地产贷款、影子银行并驾齐驱的四大重点风险源。

  银监会去年曾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时需对理财产品实行分级管理,并不得变相高息揽储。

  此前,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曾撰文称目前银行发行“资金池”运作的理财产品,由于期限错配,要用“发新偿旧”来满足到期兑付,本质上是“庞氏骗局”。这篇文章在金融界引起极大关注。

  发布销售自律工作约定

  在昨天的论坛上,银行业协会理财业务专业委员会还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自律工作的十条约定》, 其中要求银行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全面充分揭示产品风险、加强理财产品销售人员管理等。

  杜金富也表示,理财产品的销售方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银行理财产品知识宣传和对理财产品风险的提示,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促进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截至目前,“一行三会”都设立了各自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但由于国内尚没有专门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法律出台,这些部门能否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仍有待检验。有分析认为,各部门分业监管而缺乏统一长效的协调机制,可能出现“踢皮球”的状况,消费者利益无法得到切实保护。

  - 背景

  银行理财产品屡遭投诉

  在既定的货币政策与利率管制下,理财业务打“擦边球”的现象屡禁不止,由于缺乏独立的第三方托管及投资者保护的相关制度,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层出不穷。

  近年来,银行理财产品确实频繁遭遇消费者投诉,甚至出现对簿公堂的尴尬局面。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渣打理财巨亏的投诉就接连不断。

  公开报道中,成都投资者朱小姐曾在2008年2月至4月累计投入500万元人民币购买渣打银行两款理财产品,7个月后亏损223万元;上海投资者王女士曾因1000万元本金在三个月内亏损300万元,将渣打银行告上法庭,这是国内首个对簿公堂的外资银行理财产品案例。

  此外,今年银行的黄金理财产品也频现纠纷。

  几个月前,平安银行被爆因炒黄金理财亏损,遭到消费者投诉。据公开报道,青岛市民王女士在原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存入180万元办理黄金理财产品、半年只剩下1万元,一怒之下她将银行告上法庭。目前案件正等待最终判决。

  - 业内说

  “产品无风险是投资者错觉”

  在昨日的论坛上,建设银行投资理财总监王贵亚表示,理财产品的销售和购买过程中要尊重契约精神,对于某些高风险的产品,在银行充分揭示风险的情况下,如果亏本投资者应该承担责任。

  王贵亚表示, 现在投资者有一种错觉,认为理财产品百分之百不应该出现风险,这是有问题的。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两类,一类保本型,银行承诺保本,如果到期还不了银行承担责任;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比较高,如果最后出了问题,在银行充分告知风险的前提下,应该是投资者承担责任,这就是“契约精神”。

  不过他同时也称,银行有责任在经济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加大内部的风险管理,使得银行业推出的理财产品信誉要更好一些,尽可能不要出现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昨日表示,理财产品的发展可能是受利率市场化的一定影响,反之理财产品的进一步扩张和发展,也倒逼了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沈玮青)

  - 消费者说

  “买产品不能只听经理介绍”

  昨日,一位投资者陈女士介绍,自己已经退休,此前将所有的养老金购买了不保本的理财产品,但如今产品出现问题,几乎血本无归。她称,当时理财经理并没有向她说明购买的是不保本理财产品,也只字未提“风险”,只强调有“双重担保”,一条龙服务很快就办理完了。陈女士说,如果知道有“风险”,绝对不会拿退休金冒险。她建议大家在购买时一定要提前了解产品,不能只听理财经理介绍,弄清楚收益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问清楚其中的风险。

  另一位购买理财产品一年多的盛先生表示,不保本的理财产品风险太大,不能轻易购买。盛先生说,即使收益是百分之二百,但是若不能保本,万一最后鸡飞蛋打就麻烦了。目前正规银行多数理财产品都是保本保收益,不保本的并不多,因为如果一旦出现问题,银行信誉会很受损害。现在很多理财产品纠纷,是因为用户购买了非银行人员推荐的不保本的理财产品,虽然收益诱人,但更应该有风险意识。

  - 相关

  上海银监局排查理财产品

  据《第一财经日报》昨日报道,近期上海银监局已要求辖内各家商业银行进行指定理财产品排查,自查范围主要包括代理股权投资产品销售和私募股权产品销售,银行自查报告将在近期上报银监局。

  该报道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继华夏银行理财产品事件之后,上海银监局方面已经要求辖内各家银行自查代理销售股权投资产品和私募股权产品情况,包括由法定部门或总行批准发售的、分行批准发售的以及未经总分行批准而私售等几大类。但基金、信托、保险及银行自己开发的一些理财产品暂时不在此次自查范围内。

  上述人士称,这些产品是目前监管部门心里最没底的。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未来银监会对影子银行加强监管看起来势在必行。

  本报记者昨日就北京地区银行是否有类似排查询问北京银监局,但未获答复。(沈玮青)

  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自律工作约定 (节选)

  ●建立科学严密的理财产品销售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严格规范销售行为,有效控制销售风险

  ●实行分级管理,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对理财产品进行自主风险评级,在销售文件中明确提示产品适合销售的客户范围

  ●科学合理地进行客户分类,客观真实地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充分披露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全面充分揭示产品风险。风险揭示语言要通俗易懂,要充分告知客户权益并履行理财产品相关收费告知义务

  ●加强理财产品销售人员管理。建立理财产品销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并加强理财产品销售人员持续的专业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

  ●建立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制定理财业务投资管理、风险控制、应急处理和客户投诉处理等方面的管理细则、操作流程,确保理财业务的合规性和客户投诉处理机制的有效执行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行之有效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向公众普及理财知识和加强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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