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健全完善保险消费投诉渠道

2012-02-10 10:59     来源:中国证劵报     编辑:范乐

  保监会9日发布通知称,为解决社会上普遍反映的理赔难、销售误导以及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险监管机构将继续健全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的保险消费投诉渠道,尽快设立全国统一的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电话号码。

  按照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的各级机构必须公布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电话号码,并在营业场所开辟投诉专区,张贴投诉办理须知,公布投诉办理流程和时限。此外,各公司要健全公司网站的投诉功能,建立与消费者的网上互动交流平台,同时建立健全公司总经理接待日制度和疑难案件包案制度,当面听取消费者的诉求和意见。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9日指出,车险理赔难问题严重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破坏了行业的信誉和形象,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行业车险理赔服务有明显的改观。 通知针对车险理赔难问题提出五条解决措施:一是保险公司要缩短工作时限、简化理赔手续,建立小额车险快赔快处机制;二是修改完善车险条款,定细定实权利义务,从源头上减少争议的产生;三是定期开展车险积压赔案清理工作;四是加大员工培训,提高业务和服务水平;五是监管机构要加大对理赔服务指标的考核,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针对寿险销售误导问题,通知指出,一是保险公司要为消费者提供风险提示书,正确提供产品信息;二是建立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制度,确保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有真实保险需求的人群;三是落实新单回访制度;四是建立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机制和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构建诚信经营考核评级体系;五是监管机构要向消费者宣传阅读保险条款和亲笔签名的重要性,定期发布保险消费风险提示,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据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使消费者能够客观评价各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和理赔服务水平,监管机构还将定期披露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情况、消费者投诉情况、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信息。保险行业协会也将督促成员公司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统一公布成员公司的有关产品信息、服务标准、理赔时效。(本报记者 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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