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特区政府30日公布,在2010至2011年度赈灾基金共拨款3.5426亿元(港币,下同),资助多个救援机构和政府机关,为香港境外发生的灾祸提供人道援助。
有关金额共资助37个由内地政府机关和9间救援机构进行的救援计划;该9间机构为安泽国际(中国)救援协会、爱德基金会、中国福音事工促进会、慈福行动、救世军港澳军区、救助儿童会、无国界社工、乐施会和香港世界宣明会。
拨款援助对象包括,广西、贵州及云南受旱灾影响的灾民;青海受地震影响的灾民;甘肃、广西、湖南、江西、陕西、四川及云南受水灾及泥石流影响的灾民;云南受地震影响的灾民;印度、巴基斯坦及斯里兰卡受水灾影响的灾民;菲律宾受风灾影响的灾民;新西兰受地震影响的灾民及日本受地震影响的灾民。
特区政府在赈灾基金成立时,注资5000万元,并在每个财政年度开始时拨款以维持基金的结余至5000万元。如有需要,特区政府也会在财政年度内,因应救援的需要,以及基金的结余及承担额,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追加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