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市民张女士反映,春节前她与一辆外地牌照的轿车发生了刮擦事故,是由于对方加塞超车引起的,整个事故过程都被车上装的行车记录仪拍了下来,可对方所投的保险公司却不肯全部给她理赔,要求报警划分责任后再进行赔偿。
2月2日,张女士开车沿胜利街行驶,走到北海路路口时遇红灯停车。再启动行驶没多久,右侧突然插进来一辆灰色轿车,两车发生了刮蹭。“我的车上安装着行车记录仪,把整个过程都拍下来了。”由于当时交通繁忙,两方便把车停在路边,随后打电话给灰轿车投保的永安保险公司,处理人员张先生赶到,却拒绝直接给张女士理赔,表示需让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才能理赔。
张女士的车前保险杠和车轮上方被撞凹了还蹭掉了一些漆,但是如果报警,就要走扣车、定损等相关程序,浪费很多时间不说,还要花费一些停车费用。张女士认为,事故是由对方车辆强行变道引起的,责任就应该由对方承担。保险公司以没有报警为借口不肯赔付,是故意推脱责任。
事故发生后,张女士多次要求理赔,可是都遭到拒绝。对方车辆不在潍坊,根本开不出证明,现在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都不赔维修费。随后,记者联系了张先生。他认为,通过行车记录仪的录像来看,事故发生时两辆车都在行驶中,所以公司所保车辆并不占全责,如何赔付只能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