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推出个税递延型养老险,作为社会基本保险的补充。昨天,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率队到我市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莉参加调研活动。这是记者从下午举行的座谈会上获悉的。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个人收入中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部分,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延期至将来提取商业养老保险时再缴纳。举例来说,如果个人月收入为7000元,每月拿出600元购买养老保险产品,那么当月需要纳税的工资收入就只剩下6400元,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税就可以了。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这一产品实际能起到个税“减负”作用。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将“三支柱”作为养老保障制度发展方向,即一个完整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应该由政府举办的基本保险、企事业单位举办的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三部分组成。然而,我国目前的养老金体系当中,基本保险还是发挥着主要作用。社保养老金缴纳是完全免税的,企业在缴纳企业年金时可以按全体参保人税前工资总额的6%免税,但目前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障没有任何税收优惠政策。而在国际上,大多数西方国家采用延迟纳税的政策鼓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深圳保监局有关人员表示,随着老龄化高峰到来,我们需通过构建多层次养老体系,满足更高层次养老需求。个税递延型养老险将是一个有益尝试。目前,上海和厦门都向国务院提出了试点申请。深圳保监局已在前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提出了试点实施方案草案,市政府已提请保监会协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部局等部委对我市开展试点给予大力支持,争取与上海同步开展试点工作,得到保监会的支持。近期,我市将通过广东省政府向国务院提出试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