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商场、超市使用的预付卡金额最高被限制在1000元。昨日晚间,央行发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今后凡是不记名的预付卡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单张记名预付卡金额则限制在5000元。该办法将于今年11月起实施。
预付卡实际上就是已经预付款项的、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卡片,比如一些商场发放的有一定金额的购物卡均属于预付卡范围之内。
央行此次不仅规定了预付卡的金额上限,同时还规定,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000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万元以上,或办理一次性5000元以上预付卡充值业务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且不可使用信用卡结算。
此外,对于网络支付渠道,央行此次仅允许预付卡用于公共事业费缴纳、实体特约商户的网络以及同时获准办理“互联网支付”业务的发卡机构,而发卡机构发行的预付卡,同一客户的所有网络支付账户的年累计充值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元。
央行表示,网络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绑定,二者可以进行资金转移,在这种情况下,预付卡在网络商户使用将由于其匿名性而滋生套现、洗钱等问题。而在发行、购买、充值等环节落实实名要求,也意在防止预付卡被用于洗钱、套现等活动。晨报讯(记者 姜樊)
■记者调查
预付卡实名制流于形式
国家七部委去年5月颁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实施已超过一年。但记者在上海、辽宁、陕西等地采访时却发现,商家购物卡销售火爆的背后,是实名制在很多商场有“名”无“实”。
乱象一:登记流于形式
《意见》规定,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
然而记者随机走访发现,敷衍了事者大有人在。上海市徐家汇某商场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购卡超过5000元需要登记身份证号,但并不要求出示证件;沈阳市卓展购物中心,记者看到,在购卡办公区张贴着关于实名登记的标识,但只需要在本子上登记,不需要查看证件。
乱象二:购卡化整为零
《意见》规定,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但记者在各地采访发现,1000元以下的不记名购物卡在商场和超市卖得最火。上海市的一位消费者说,通过“化整为零”、“蚂蚁搬家”的方式,分次、分批购买1000元以下的不记名购物卡既可以躲避登记的麻烦,又可以逃避有关部门的检查,“大不了多跑几趟商场,送礼时多放几张卡而已。”
乱象三:违规现金购卡
《意见》规定,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
但这一规定在一些商场超市也是形同虚设。记者在西安市解放路一家大型超市三楼的购卡接待区看到,现场的点钞机不断点出上万元的数字,单位的购卡者大都以现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