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使出杀手锏——两次或以上销售误导的险企将被立即取消执业资格。
5月16日,保监会发布了《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保险行业经营管理指南首次出炉。
一直以来,银保业务一直是争议颇多的领域。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当由保险公司总公司和商业银行总行统一签订代理协议。
保监会明确: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以下级分支机构不得与银行签订代理协议;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没有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商业银行网点开展代理保险业务。
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稿的亮点就是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的后续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即:同一销售人员被保监会、其他外部机构或保险机构查实存在两次或以上销售误导的,保险公司应立即停止委托其开展业务,取消其执业资格。
由于销售误导被保险公司清退的,应当在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公布其姓名及资格证书编号,其他保险公司也不得为其办理执业资格,委托其开展业务。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佣金比例过高也是被诟病的顽疾。
对此,保监会要求:除短期人身保险业务和一次性交付的长期人身保险业务外,佣金应采用分期形式支付。保单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现金价值,贷款利率应当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公司自身资金成本及风险管控能力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保险公司不得向投保人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保单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