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现金权益保护法

2012-03-16 11:06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范乐

  在银行ATM机取钱却取出了假钞、拿着残损人民币到银行兑换遭遇了冷脸、用小面额人民币存款受到了怠慢……类似这样的现金纠纷近两年明显增长。3月15日,人行南京分行发布《江苏省金融消费者现金业务权益保护办法(暂行)》,该《办法》明确了金融消费者的权利、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义务、监督管理等。这一在全国首个由地方发布的现金权益保护办法,使得今后处理现金纠纷更加有规可循。

  同日,34家在宁省级银行签下一份公约——《江苏省金融消费者现金业务权益保护公约》,体现出这些银行在保护消费者现金业务权益上的自我约束。

  据了解,目前,尽管银行卡越来越普及,但是现金使用量依然很大。去年,我省净投放现金1000亿元,足可见现金与百姓生活的密切相关。而现金恰恰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点之一。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受理的金融消费者投诉280多件,银行业金融机构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1300多件,较前两年明显增长。其中,对现金业务的投诉比例较大,尤其在县域地区占到了全部投诉的20%以上。

  现在,《办法》出台了,银行签公约了,对于金融消费者而言无疑是件好事。业内人士希望江苏《消费者现金业务权益保护办法》的出台,能成为一个引子,引出更多的规章和法规,让金融消费者维权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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