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银行和沧州银行8日相继发布公告,两家银行各计划于本月13日起发行19亿元和5亿元10年期(附带一次有条件赎回权)次级债券。
两期债券的条款设计和发行日程安排基本类似。两期债券将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每年付息一次;票面年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程序确定。簿记建档日均为2012年3月13日,分销期为3月13日至14日,3月14日缴款截止并起息。债券存续期内每年3月14日付息(遇节假日顺延)。
两期债券均设定一次发行人提前赎回的权利,不过有所区别的是,汉口银行约定在本期债券发行满五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经银监会批准,发行人有权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而沧州银行则约定,经银监会批准后,发行人可以选择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按面值一次性全部赎回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相比之下,汉口银行本期债券的可选择赎回期最长可达五年。
其他不同的地方在于,汉口银行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根据联合资信评级结果,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沧州银行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南京银行。据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 ,评级展望为稳定。(张勤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