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田勇:银行“暴利”之争昭示金融改革须深化

2012-03-28 08:41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范乐

  价格管制下的银行业“暴利”

  在一个较大的市场经济体内,比较行业利润高低,不是看资产收益率(ROA),也不是看利润增长率,最科学的是比较当期净资产收益率(ROE),即资本利得。也就是说投资一元钱,各行业能纯赚多少。借用中国银行业协会杨再平副会长的数据,2004-2010年,中国银行业ROE在15%-20%之间,远高于老百姓一直诟病的石油、烟草等垄断行业。2011年ROE超过20%,略低于烟草但高于石油。

  自2003年改革后银行业ROE就比较高,一直是个大家向往的赚钱行业。但为什么2011年人们才开始诟病其暴利呢?原因有二:一是自2002年-2008年,中国宏观经济持续稳定较快发展;2009-2010年虽受金融危机影响,但受四万亿投资拉动作用,中国实体经济部门总体状况不错。你吃肉,我也能喝点汤,相安无事;二是2011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实体经济发展受到制约,企业亏损、倒闭增加,通货膨胀加剧,负利率现象严重,居民购买力不断下降,但银行却利用紧缩之机直接提高或变相提高贷款利率,收取各种费用,民间融资泛滥并出现风险。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受到质疑。

  应该说,用银行业利润增长的原因来替代解释银行业“暴利”即ROE高,是明确偷换概念。在一个资本自由流动的经济体内,行业利润率最终会向社会平均利润率收敛。一个行业的ROE较长时间远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存在由于技术壁垒或行政壁垒导致的资本流动障碍。技术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鼓励技术进步,所以技术壁垒带来的“暴利”很少有人指责。但行政壁垒带来的“暴利”则不同,它明显不公,会导致寻租、腐败、低效等一系列问题,阻碍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应当承认,银行ROE高有一定的技术壁垒,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银行业存在较高的行政壁垒,体现为管理层面的机构审批、准入门槛等。其二,价格管制,且管制定价偏高。目前,我国利率没有实现市场化,银行还没有获得直接的定价权,但央行的管制利率已经为银行保留了足够的保护利差。目前,尽管银行业机构数量不算很少,有一定的竞争,但这种竞争更多的体现在非价格方面,且一般的金融消费者受益很少。所以就体现了价格管制下整个行业的集体性“暴利狂欢”。

  客观认识金融业作用

  有人认为,银行业利润高,可以不要国家救助,可以给国家多交利润,可以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可以承担社会责任等等。这些是任何一个市场经济体的基本责任,而不能成为行业攫取高额利润的理由。

  至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命脉”的观点,需要客观分析。对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不同时期也有不同认识。

  从供给角度来分析,银行业是服务行业,其提供的信贷和支付结算等服务维持着整个实体经济的有效运转,就像血管对于生命的功能一样。但如果银行业对内对外开放,多种供给主体形成竞争性的市场,单个供给主体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有限。30多年银行业改革发展的实践已证明了这一点。

  从危机角度看,工、农、中、建以及国家开发银行等资产规模较大的银行是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一家机构出问题,大家都会出问题,就会形成系统性金融风险,国家救助和处置的成本会极大,处理不好很可能需要国际救助,就会将国民经济拖入深渊。从这个角度理解,可以说大型商业银行仍然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从危机和系统重要性的角度说,应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和体制,保证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不产生大量的不良资产,避免出现大量的资本损失而引发系统性风险。因此从长远来说,防范系统性金融机构不出问题,应更多地通过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提高监管水平,并促进其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等措施来解决,而不是通过政策红利维持整个行业的高ROE来解决。从短期来看,在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尚未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我们没有办法有效防范银行危机并切断其向实体经济的传递渠道,保持银行业适度盈利乃次优或无奈之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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