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证券债券融资总部董事总经理周一红表示,在市场主管部门的大力推动下,2012年将成为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新的里程碑,债券市场有望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债券市场创新序幕拉开。
她认为,债市创新的基础已经初步具备。国际市场上创新也主要集中在固定收益品种上,大约90%的创新与固定收益品种密不可分,可见我国债券市场创新的空间巨大。
在国内债券市场创新序幕拉开时,交易所已经走在创新的前列,债券质押式回购、现金管理创新、债券指数基金、利率互换等创新产品将相继问世或正在孵化。交易所债券市场将很快允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产品并推出利率互换等基础衍生产品,债券指数基金正在设计中,专项资管计划也将成为券商投入创新的重点,这些创新必然会使交易所债券市场参与群体不断扩大。例如对信托计划开立交易所账户的限制有望取消,吸引银行理财产品等资金进入交易所债市;将鼓励QFII投资国内债券;将放开非上市银行、农信社等机构进入交易所市场的限制,允许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市回购,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将更合理,将提高投资交易活跃程度。
“创新还意味着债券基础设施的完善。”周一红透露,有关部门有望建立“报价+竞价”的混合交易制度,个别关键国债或信用债品种缺乏足够的竞价系统报价,将由指定的交易商进行报价,统一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债券登记结算制度也指日可待。
此外,债市业务创新还不仅局限于品种创新,还包括服务创新、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她介绍,从多年的实践经验来看,如果资金需求市场和资金使用市场两者都没有创新需求,为了创新而创新,创造出来的产品一定不会有生命力。
“我们呼吁创新需要按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按照规避法律风险的原则,自主进行创新。”周一红建议,希望监管方面对金融创新评估的过程要尽可能短,要尽可能发挥金融创新对于市场效率的提高,缩短为市场主体提供各类手段和工具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