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治理通胀 货币政策不宜承载过重

2011-08-29 06:21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王思羽

  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围绕这一任务,国家已实施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尤以货币政策的成效最为显著。在各项调控政策的共同作用下,某些通胀成因已被有效控制,物价运行出现了一些有利信号,防控通胀的基础也在不断增强。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一些风险正在显现,PMI连续数月下行,经济增速有所放缓,金融市场也释放出一些不利信号。面对这一复杂背景,如何提高盯住CPI治理通胀的科学性,怎样避免片面依赖单一政策,值得我们重新审视和认真思考。

  CPI不能完全反映通胀水平

  通胀的本质是指居民生活成本的增加。在我国,衡量通胀水平最重要的指标是CPI,这一指标测度和衡量的科学性对于通胀治理意义重大。如果CPI指标存在一定误导性,即高估或者低估实际通胀水平,将干扰宏观经济调控的正确方向,扭曲经济发展的正常路径。

  一是CPI作为生活指数指标不能完全反映通胀水平。在实际测度中,往往以CPI作为生活指数(CLI)的估计,但这会存在一定偏差。1996年,美国博斯金报告指出,由于替代性偏差、质量变化偏差、新产品偏差和零售方式替代偏差的存在,1996年CPI对美国的通货膨胀高估1.1个百分点,1996年之前CPI对美国的通货膨胀高估1.3个百分点。

  二是用CPI衡量居民生活成本的变化有高估可能。原因主要有四方面:第一,不同消费品之间具有替代性,当某种商品价格提高时,消费者会减少此种商品的消费,转向其他替代品,但现行CPI统计未考虑消费者的选择性消费行为;第二,由于居民消费支出项目在不断发生变化,且有些项目比重在不断提高,但在CPI现行统计中并未体现这一变化,即可能把相对价格水平的变动混同于一般价格水平的变动;第三,未考虑近期兴起的诸如网络消费、团体购物等消费行为,对传统有形消费场所的替代作用;第四,消费者食品支出最为频繁,感受最为密切,根据行为经济学中的“损失厌恶心理”来分析判断,消费者对物价上涨的主观感受可能会被强化。

  治理通胀需政策配合

  通胀治理需要各类政策的相机抉择和有效配合,如果某一类政策承载过重则会大大限制治理通胀的预期效果。在本轮通胀治理中,货币政策效应已充分体现并将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在连续紧缩的作用下,推动通胀上行的货币因素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但面对依然存在的通胀压力,货币政策可能会承载过重,政策实施的成本不断提高而边际效应可能减弱。

  一是当前货币政策作用空间已明显收窄。今年以来,我国已先后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三次上调基准利率。经历连续操作后,当前货币政策的空间已明显收窄。从存款准备金率来看,目前大中型金融机构已处高位,银行流动性压力明显加大。从利率来看,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已创近10年来新高,企业资金成本明显上升,还本付息和持续经营压力骤增。

  二是国内金融市场的低参与度降低了货币政策效果发挥。货币政策的效果体现,需要畅通的传导渠道和广泛的影响面。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由于金融市场发达、参与程度非常高,各类主体通过金融市场紧密相连,货币政策的微小调整可以通过金融市场快速传导至各类主体,进而促其调整自身行为和未来预期。但就我国而言,金融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成熟度不够、广度和深度不足、市场化程度尚待改善,由此导致微观主体参与程度非常有限。虽然近几年我国金融市场已实现巨大发展,但与货币政策效果良好传导所要求的成熟度和参与度相比,仍需进一步提高。至少在当前状况下,货币政策传导功能仍受到一定制约。

  三是侧重总量调节的货币政策难以解决结构性和区域性矛盾。要破解当前通胀压力高居不下的难题,应根据不同成因,对症下药,否则难以实现预期效果。当前来看,通胀上行的结构性矛盾更为显著。这就需要利用结构调整、利益分配和政策引导等结构型调控政策来解决,货币政策作为总量调控政策其效果并不明显。而且,由于货币政策总量型的特征,继续紧缩也有可能会加剧通胀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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