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改革首月西藏自治区电力系统受益

时间:2009-03-20 10:01   来源:西藏日报

  增值税改革实施首月,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达730万元,其中新购进发供电设备进项税额545万元。

  据统计,当月,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进项税额以及预缴税额全部抵扣后尚有留抵490万元,而在以往年度,该企业每月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均在200万元左右,收益非常明显。

  增值税改革的目的是为推进增值税制度完善,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朱文波 记者 袁海霞)

编辑:陈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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