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出纳证实陈水扁下台前有咨询收入

时间:2009-05-13 21:52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5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今天出庭证称,1999年到2006年间,陈水扁原本执业的华夏法律事务所,会送法律咨询费用给陈水扁家,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也会要求她记帐。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公务机要费案,今天传唤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与陈镇慧对质。

  马永成、林德训两人的委任律师李胜琛问陈镇慧,既然一再强调自己只帮陈水扁家保管公务机要费中的机密费公款,不是陈水扁家私人账房,为何随身碟(U盘)档案内容中,有一项自1999年6月到2006年2月间,接替陈水扁执业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林志豪,以法律咨询费的名义拿给陈水扁家的钱?

  陈镇慧表示,这些帐目是吴淑珍要她记的,当时林志豪是如何拿钱给吴淑珍,她不清楚,这些钱是华夏律师事务所主动以现金或支票送给吴淑珍,她只负责记帐,不负责保管这钱。

  根据法庭上陈镇慧随身碟资料,陈水扁于2000年5月20日起出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后,在之后将近6年时间,会定期收到额度不一来自林志豪支付的“法律咨询费”,少则新台币2万、5万,多则达20万。这笔钱也是陈水扁案爆发以来,外界第一次得知。

  审判长蔡守训与公诉检察官都质疑这笔钱与公务机要费案无关,但李胜琛却坚持有关,认为可以证明陈镇慧就是陈水扁夫妇的私人账房。由于庭讯时间过于冗长,最后蔡守训谕知,合议庭很难看出李胜琛的问题与本案有关,要求李胜琛停止诘问相关问题。(高大林)

编辑: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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