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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与前幕僚对质近10小时 律师再度紧咬李登辉

2009年04月28日 23:2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2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今天证称,陈水扁时代官邸拿消费单据要她缴,但没拿其它钱给她,她只能用保管的公务机要费付。陈水扁律师则紧咬李登辉也拿公务机要费付寓所水电、杂支。

  报道称,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家四大案,今天由陈镇慧与陈水扁对质,厘清公务机要费审核及陈水扁家使用相关细节。

  陈镇慧证称,因为她不会跟陈水扁碰到面,因此过去公务机要费的审核支出报告单,她都是向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报告。

  她也多次表示,当初负责保管公务机要费中的机密费后,马永成就告诉她这是陈水扁的钱,也会不定时询问结余状况,再加上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也会问,虽然没人指示她要记帐,但她都会把收支状况整理清楚,以备询问。

  陈镇慧说,当初陈水扁官邸拿包括税单等消费单据要她缴,但没人拿其它的钱给她,她才会用保管的公务机要费支付。有一次陈水扁要拿自己出书的版税捐给慈善机构,马永成也请她先用保管的公务机要费垫付,等版税下来后再归垫,结果钱也一直都没拿来给她。

  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则提出2000年4月大溪寓所水电费新台币1006元、同年5月电费3万6011元、同年某项杂支 4万3180元等单据,凸显李登辉任内也拿这些支出报销公务机要费,为何到陈水扁时就不行?

  郑文龙单是为这个问题,就花了近 1小时提示相关证据,但陈镇慧只说,她不知道李登辉时代的公务机要费核销方式。

  对被问到以犒赏清册支领的钱,为何来年却要收回,陈镇慧表示,办理回缴的单据不是她所填写,只有签名的部分才是她的笔迹,签名是后来“他们”要她补上的;至于“他们”是谁,陈镇慧并未说明。

  由于今天庭讯进行近10小时仍未完成,陈水扁律师也舍弃传唤前陈水扁办公室会计长冯瑞麟、前会计处科长梁恩赐,因此合议庭将30日的庭期改为继续进行陈水扁与陈镇慧的对质。

  而明天上午原订由陈镇慧与马永成、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的对质,则因合议庭另有要事而取消。(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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