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28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涉嫌侵占、诈取公务机要费一案,今天上午以证人身份传唤原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到庭与陈水扁对质。陈镇慧出庭证称,由于没有拿其它的钱给她,因此她只能用机密费来支付扁家私人消费。她也表示,会这样做是因为吴淑珍有这样的指示。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家四大弊案,今天由原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与陈水扁对质,厘清公务机要费审核、使用等相关细节。
陈镇慧表示,她原是陈水扁办公室“秘书室”的人员,既不是“会计处”的人,也不是出纳,她只是在“出纳办公室”上班。刚到陈水扁办公室时,没有交接,也没有接受职业训练,平常负责原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交代保管的机密费,办理公务机要费的请款,还有陈水扁妻子吴淑珍交办的事情。
陈镇慧说,她每个月收到“出纳科”通知去领取机密费,是用马永成给她的印章请领,刚开始时她不太懂请款的报结流程,曾经问过会计如何请款,知道整个过程要经过马永成签核过才行。
陈镇慧表示,机密费的性质为何,马永成告诉她,这是陈水扁的钱,她既然负责保管,只要收支清楚就好。她说,机密费审核支出数报告单并不需要陈水扁签核,只要马永成看过就可以。
陈镇慧表示,陈水扁“玉山官邸”的税单等私人的消费拿给她报销时,由于扁家又没有拿其它的钱给她,因此她只能用机密费来支付,会这样做是因为夫人(吴淑珍)有这样的指示。(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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