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陈水扁家子女等伪证罪,将分两波传唤被告,17日先传唤陈敏熏,22日传唤陈幸妤、赵建铭夫妇、陈致中出庭。
台检方初步调查,陈幸妤为“公务机要费”案、洗钱案作证时,对于如何核销费用或是否在海外置产等关键案情作决定性影响证述,都答称不知情等,属不合理,为协助陈水扁、吴淑珍脱罪,却供后具结,作出不实陈述,因而成为伪证罪被告。
另外,检察官陈瑞仁质疑特侦组伪证罪的分案时机并不恰当,他说侦查中检察官不采信某证人的证词时,虽然会在起诉书中载明他的证词和事实不符,显不足采,但不一定会马上签分伪证罪,通常会等到一审判决也同样不采该证人证词时,才会签分案、起诉。对此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表示会将陈幸妤等4人签分伪证罪被告,都是内部经过详细讨论,特侦组尊重陈瑞仁意见,并强调分案时机并没有不当。(高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