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湾集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叶守淳给宁波海事法院寄来一封感谢信,以积极热情的态度赞颂大陆法官真心为民谋福祉,表达由衷之言和诚挚的谢意。
事件发生在去年11月,台湾集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向卖方奥地利CITCO商品贸易有限公司购卖了1200吨已内酰胺,货物总价值1362000美元,该货物由卖方公司订舱出运,后由承运人签发了三份提单,共计48个集装箱的货物装载在S.Dragon轮上,约定从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运至台湾基隆港。由于该轮注册船东声称租家即承运人欠其与本案无关的费用为由,拒绝货轮到卸货港台湾港卸货,而擅自将所运货物卸至宁波港。到港后,船东又私自重新签发了提单,将所载货物卖给案外的另一个货主。
台湾集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在货款已支付的情况下,该正本提单项下的货物在宁波港被人提取,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于今年2月4日向宁波海事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扣押正在被非法提取的48个集装箱的货物。
当时,由于事态非常紧急,如不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台湾集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蒙受的损失将会进一步扩大。宁波海事法院法官考虑到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事关重大,在当事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担保后,争分夺秒制作完相关法律文书,便急忙赶到宁波镇海港。当法官赶到现场时,该批货物已有20个集装箱货物被提走,法官当场查封了剩余28个集装箱的货物。后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被提取的20个集装箱货物,办案法官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存放着货物的宁波某进出口公司货运仓库,对该批货物进行查封。
2月19日,台湾集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海运欺诈为由,将卖方、承运方、船东作为被告诉至宁波海事法院。该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本着全力维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认真开展庭前调查和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在办案法官的不懈发努力斡旋下,经多次友好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如数挽回了台湾同胞的财产损失,终使一起错综复杂的连环案得以圆满解决。原告已于3月23日向该院申请撤诉,满怀喜悦地返回宝岛台湾继续图谋发展。 (记者孙晓青 通讯员王舜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