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正在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已经确定我省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勉县和宝鸡市陈仓区为“5·12”汶川特大地震重灾县(区),将其纳入国家重建规划范围,并在恢复重建项目上予以补助。
根据国家综合评估,川、甘、陕重灾三省以县为单位,按地震烈度、死亡和失踪人数、倒损建筑、灾损总量等几个方面的权重指数,确定了10个极重灾区、41个重灾区和186个一般受灾区,其中我省宁强、略阳、勉县和陈仓4个县(区)为重灾区,南郑、陇县、金台等36个县(区)为一般受灾区。列为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个县(市、区)纳入国家规划范围,对恢复重建项目按比例给予补助;一般受灾区的县(区)纳入省内重建规划范围,由各省自主规划、自行组织恢复重建,国家有关部委将给予指导,并在受灾群众住房补助等政策上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