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四川绵阳7月23日电(记者沈汝发、江毅)随着抗震救灾工作重点的转移,灾后安置重建尤其是农房重建已经成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绵阳市民政局和财政局日前联合出台通知,对农房重建补助资金发放作出明确规范。
根据规定,农房重建补助资金发放要遵循属地管理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由户籍所在地按照建房进度分三个阶段发放,补助对象为因灾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毁无房居住的农村居民家庭。
通知明确,补助资金的发放按照2个类别、3个不同档次给予补助。1-3人的绝对贫困户和低保户家庭补助2万元;4-5人的绝对贫困户和低保户家庭补助2.3万元;6人以上的绝对贫困户和低保户家庭补助2.6万元;1-3人的一般农户家庭补助1.6万元;4-5人的一般农户家庭补助1.9万元;6人以上的一般农户家庭补助2.2万元。
绵阳市要求,补助资金发放要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乡审核、县级审定”的程序进行,并必须进行“三榜公示”。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审计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
据了解,目前绵阳市已下拨了中央预拨的第一批农房重建补助资金17.38亿元,将尽快将农民自建过渡房政府补助资金兑现到农户手中,以保证受灾农房农户尽快建好过渡房安全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