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2日北京消息 2009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加大对海峡西岸经济区扶持力度,特别要加大对原中共苏区县、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
台联界别委员简少玉谈到,全国原中央苏区共有33个,其中福建省20个,江西省13个。由于历史原因,福建发展基础较差,经济总量较小,困难面较大。2008年,福建按照财政供养人口计算的人均财政支出为6.53万元,排在全国第22位;加上中央补助后按财政供养人口计算的人均财政支出为7.23万元,排在全国第29位,尤其是原中央苏区县的基础设施条件、社会事业发展、群众人均收入、社会保障水平都远低于其他地区水平,亟需加大扶持的力度。
简委员建议,鉴于福建原中央苏区县的历史贡献和比较困难的现实状况,国家在安排财政转移支付、税收优惠、中央专项资金等方面,对福建原20个中央苏区县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对福建其他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地区执行中部地区政策。 (肖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