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1月22日电(记者李寒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率《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组近日在福建开展执法检查时强调,希望福建在原有基础上,充分发挥独特优势,构筑良好平台,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充分保障台胞的投资权益。
1月17日至22日,执法检查组对福州市、福清市、漳州市、龙海市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召开台商座谈会听取意见,并实地考察了五家台资企业。
严隽琪强调,福建在吸引台资方面具有得天独厚和历史形成的优势与条件,台胞投资在目前实施的海峡西岸战略中具有重要意义。检查情况表明,福建各界既严格依照法律采取措施,配套政策,支持、引导台商投资,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又积极创新支持和保护台商投资权益的方式,使台商合法权益保护形成长效机制。
严隽琪指出,我们在福建的检查只是这次检查工作的一部分。回去以后,我们要把此次检查的情况,以及委托地方自查的情况汇总起来,将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作出正式报告。对于台资企业和有关方面提出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台企招工难问题等,涉及地方工作的,建议地方政府与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尽可能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更好保障台胞投资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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