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创新精神推动政协工作

时间:2009-04-16 09:01   来源:湖北日报

  创新是新时代的特点,是保证政协工作常做常新、不断前进的不竭源泉;创新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政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强大动力;创新是政协工作继承和发展的优良传统的需要,也是促进政协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前提。

  创新是政协工作的灵魂

  人民政协工作如同其他各项事业一样,始终是积极倡导创新的。从根本上讲,人民政协组织的创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其实质就是创新的产物。从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来看,就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从1949年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胜利召开到2007年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胜利闭幕,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到参政议政,从1954年人民政协的第一部章程到2004年的第6部章程,从全国政协到地方政协的工作实践,无不表明政协工作的全面进步,不断创新。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政协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只有不断探索、开拓创新,才能有朝气、有实效、有发展。我们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牢固树立继承和创新并重的思想,既要保持和发扬历届政协的优良传统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又要力求创新,致力于探索新的形式,寻求新的载体,推出新的举措。要自觉做到与时俱进锐于创新,攻坚克难勇于创新,借鉴吸收巧于创新,锻造人才能于创新,营造环境利于创新。要在服务发展上有新思路,促进和谐上有新贡献,在履行职能上有新突破,在自身建设上有新局面,在各项工作上有新举措。

  政协工作可以创新

  创新工作思路。新时期地方政协工作,要做到有为有位,有位有威,树立良好形象,必须定好位,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们从政协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出发,将政协工作定位于“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人心,履职为民”,真抓实干,开创了政协工作的新局面。换届以来,我们提出了“建设责任政协、效能政协、亲民政协”的工作目标定位,其目的是要通过五年的努力,让全体政协委员和机关工作者以解放思想和勇于开拓的风貌,以崭新的思维方式和不断进取的气魄,推动政协工作生动活泼地开展。

  努力开展参政议政。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摆在政协工作的重要位置,把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走在中部地区同等城市发展前列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立足点和着眼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选议题,深入调研、专题协商,建言立论,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使政协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重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坚持每年举行两次联系会议,通报情况,交换意见,听取建议;政协开展调研视察活动,重视民主党派成员的参与和意见;党员主席交党外朋友,不定期到民主党派机关走访,了解情况,如实向党委、政府反映他们的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重视党派提案,尊重他们反映的社情民意并认真转化,使他们的参政议政作用在政协舞台上得到充分发挥。

  积极实行民主监督。安排政协委员担任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意愿,走进部门听取工作通报,针对问题提出意见;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活动;加大重点提案的督办力度。每年由主席牵头,督办五至十件重点提案,各专委会全程跟踪,新闻媒体全程报道,推动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推进亟须解决的迫切问题的落实。

  政协创新必须突出重点

  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新作为。要抓住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重大问题,发挥政协组织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选好题目,调查研究,争取向党委、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要充分调动全体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的积极性,在统筹兼顾、科学发展上多动脑筋、多想办法,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

  要在创新工作方法上有新作为。要将创造性思维引入政协工作,不断拓展视野,开阔思路,拓宽渠道。要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勇于突破传统思维定势,树立崭新的思想观念,政协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根本在于提高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水平;要充分发挥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议、各专委会、委员小组以及政协机关等各个层面的作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运作机制。

  要在调动委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创造性上有新作为。要始终把调动委员积极性、创造性作为重点,积极探索完善有利于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能的工作机制;要通过加强学习教育,着力拓宽履行职能的形式,提高委员的自身素质、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要认真探索发挥界别、专委会、委员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把每位委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最充分的调动。

  要在民主监督上有新作为。要选择党政关心、群众关注、影响较大的题目,特别是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充分运用好提案、视察、社情民意反映、行风监督、民主评议等有效形式,主动地开展民主监督;要把民主监督融合在政治协商的各种例会之中,渗透在政协委员的视察、调研和反映社情民意之中,确保监督渠道的通畅;要不断探索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注意把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党内监督结合起来构成立体监督体系,使民主监督职能在各项社会建设中不断延伸和扩展。(李泉 宜昌市政协主席)

编辑:焦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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