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以落实“一个意见、三个办法”为重点,结合山东实际积极探索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中的分量,努力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形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导向。
坚持考核工作理念的“三个转变”。山东省在认真总结经常性干部考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2008年起,先后制定出台了《健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考核监督体系的意见》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经过试点,在全省17个市全面推开,着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考核内容向科学发展转变。把干部年度考核与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结合起来,突出干部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绩考核,实现干部考核与工作考核的相互衔接、相互印证、相互促进。二是考核方式向民主公开转变。既注重听取市县领导干部的意见,又注重发挥省直有关部门职能,更注重听取群众意见,逐步实现从少数人参与考核到多数人参与考核、从内部测评到内外评议相结合。考核内容、方法、程序等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全过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三是考核评价主体向以群众为主转变。认真搞好群众满意度调查,坚持用群众评价意见说话,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干部工作的重要依据,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做到“眼睛向下、亲民为民”。
坚持把群众期盼解决的问题作为考核重点。考核工作中,坚持老百姓最期盼什么、最关注什么,就重点考核什么,不断调整优化考核内容和指标。一是突出考核的全面性。不仅考核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还考核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特别是细化改进了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23项考核指标。二是突出发展质量考核。强化税收收入、居民收入、生态环境等指标,弱化GDP指标,引导各地更加重视经济发展质量,更加重视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三是加大民生指标分量。突出对城乡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工作的考核,共涉及24项考核内容,分值占到总分的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