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境旅游过程中,大多数中国游客的言行大方得体,受到许多国家社会公众的欢迎。然而,一段时期以来,出境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及所产生的负面影响逐渐凸显。景区文物刻字、因航班问题大闹机场、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出境游中的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旅游,别把‘脸’丢了。”(8月1日《人民日报》)
旅游,是国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之一,无论是境内游抑或出境游,总是让人感觉轻松惬意,身心愉悦。境内自不待言,各大景区游人如织的景象经常出现,即使在境外,也并不少见。数据表明,今年前5个月,中国出境旅游达3792.64万人次。
时下,正是旅游旺季。一位位长途奔袭的旅游者就像一张张流动的名片,既展示着自己的形象,也展现着国民的素质、礼仪之邦的风采。
毋庸置疑,旅游者本就应该是文明的使者,无论是在境内还是出境旅游,旅游者在放松身心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自己何尝不是这风景中的一部分呢?在领略壮美风景的时候,文明的言谈举止展示的是充满审美情趣的个人魅力,带给当地的是绵绵友谊,留下的是令人难忘的美好印象。
可是,少数人的不文明行为,不但容易让行为人自身受到影响,麻烦难解,而且其负面效应可能会迅速扩大,招致更多的人反感,徒增旅游者与当地人之间的信任危机,进而大大降低旅游质量。
不文明的旅游行为不但会让人“丢脸”,颜面丧失,而且,有的可能已经触犯当地法律。比如,一般而言,部分人看来习以为常的横穿马路、禁烟区吸烟、乱扔烟头、随意丢弃垃圾、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等等,通常情况下会被处以通报处分或现场罚款,但是,如果拒绝配合执法或不提供身份证件,就可能会面临被逮捕甚至监禁的危险。
的确,在任何一个法治社会里,就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而言,违反道德要求和违反法律之间的距离有时并不遥远:法律就是最低的道德要求。
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就像一根毒刺,随时会给行为人自身和他人带来伤害,必须坚决祛除。即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的我国旅游法第13条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我们深知,实现文明旅游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国民基础教育、法律保障、社会监督等方方面面,需要一定的积累过程。但是,要想改变不良纪录,养成文明守法的旅游行为,必须从当下做起,强化旅游从业者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从具体环节着手,警示每一位旅游者积极行动起来,做文明、守法的旅游人,做正能量的传播者。(张建升/正义网)(2013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