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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文明旅游依德还需依法

2013年08月08日 13:57 来源:海南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8月4日,因三亚市大东海景区海浪较大,景区救生员劝阻游客勿下海游泳时被打伤。同一日,海南精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就20名男模特踩在椰子树上作秀拍照道歉。

  把景区长椅当自家床、踩踏草坪拍婚纱照、直饮水机当洗脚池、风景竹刻得体无完肤、跨过防护栏逗危险动物等陋习在海南各景区时常“上映”。笔者认为全面提升公民出游文明素质,遏止旅游不文明的陋习,需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培养责任公民意识。公民旅游中频频发生不文明行为,主要源自公民长期形成的陋习与文明社会的要求之间的差距。这就需要我们把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作为公民文明道德素质的重要工作来抓,推动公民强化旅游文明意识,避免出现不文明旅游行为。

  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培育文明旅游风尚。对于旅游中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导游和同行游客应当及时约束和制止。旅游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和服务,督促旅行社做好公民旅游的文明行为规范教育,加强旅行社的管理和领队的教育培训力度,制定相应的政策强化导游在组织旅游过程中对游客文明行为的提示、提醒及监督责任。同时,对公民旅游中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应当加强监督,动员号召每位公民都加入到文明旅游的行列中来,共同遵守文明出游规范,鼓励游客间相互提醒,对不文明行为及时规劝和制止,形成文明旅游的风尚。

  三是完善旅游法律法规,强化执法工作力度。公民旅游中发生的不文明行为,要继续完善和细化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旅游执法力度,避免将法律条文束之高阁。同时,应完善旅游团行前教育、告知制度,制定文明出游手册和行前教育规范等,把相关文明公约和行为指南作为合同附件加入旅游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规范公民旅游文明行为,并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鞭挞不文明行为,增强旅游者文明责任,有效遏止不文明行为。

  文明旅游绝不是公民个人的小事,而是事关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大事,涉及到尊重宗教信仰、民族习俗、生态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既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更需要每一个人真真切切地去遵守文明社会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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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怡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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