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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城镇化的关键是农民市民化

时间:2013-11-05 16:00   来源:人民日报

  农民市民化是城镇化的重要特征

  我国正在进行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镇化,城镇化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农民市民化。什么是农民市民化?简单地从字义上看,就是农民转变为市民,户籍上的“农业户口”转变为“非农业户口”,简称“农转非”。但事实上,农民市民化还有更深刻的含义。

  为了弄清农民市民化的深刻含义,首先要了解城镇化的重大意义。城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城镇的聚集生产和生活带来巨大的集约化效应,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与农村相比有着巨大的优势。城镇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有着更高水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城镇生活便利并且丰富多彩。我们要推进的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城镇化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和聚集,简单地说就是农民市民化。因此,从更深刻含义上说,农民市民化意味着让更多的人进入到更高水平、更具现代文明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中来。农民市民化的真正目的是要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农民的社会福利水平。

  根据农民市民化的实现方式,可以将农民市民化的路径分为“被动城镇化”和“主动城镇化”两类。前者主要是指由政府主动推进、通过“征地安置”实现农村土地的城镇化和农民身份的“农转非”;后者主要是指农民自主选择进入城镇的市民化过程,包括经济途径(进城投资创业、购房入户)、人才竞争途径(考大学、在城镇找到长期稳定工作)等。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区域发展很不平衡,不同地区的农民市民化存在很大差异。比如,像北京、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由于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好,对农民的吸引力很大,但人口压力极大,农民市民化的难度很大。反之,在一些小城镇,虽然放开了户籍限制,但农民缺乏市民化的动力。因为小城镇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设施等的水平与大城市差距很大,工作机会不多,收入也不高,对于农民没有太大的吸引力。

  推进符合农民利益的农民市民化

  从农民市民化的深刻含义中可以看出,农民市民化不是简单地使农民转变户籍。简单地使农民转变户籍,有时候不仅不能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还有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因为农村的利益格局与城镇完全不同。农民在农村拥有土地、林地等承包权,拥有宅基地,享有集体经济的收益权、分配权。而一旦农民成为城镇居民,也就失去了这些权利和资源。变为市民后,农民虽然可以获得城镇的社会保障,但城镇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只是城镇生活的最低水平,只能勉强维持生计。这对于很多农民来说是难以接受和适应的。举些简单例子来说,在不少已经习惯于农村生活的农民看来,自己种菜、养鸡甚至养猪都是理所当然的,在生活方面可以节约不少开支,变为市民后则事事需要花钱。在农村,老人去世后找块地安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在城市安葬去世老人的价格正日益攀升。总之,农民市民化后,生活的利益格局和基本逻辑都发生了根本变化。正因为如此,很多农民对市民化缺乏积极性,尤其是那些不愿丧失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在一些地方,有时候甚至会因为“农转非”而发生社会矛盾。

编辑: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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