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城市开始向“中国式过马路”宣战。上个月南京、杭州、柳州等多个城市相继出台政策进行集中整治,昨日北京亦高调宣布加入队伍,将从5月6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不听劝阻、带头闯红灯的“中国式过马路”者进行处罚。
在已经开罚的一些城市,处罚过程总是笑与泪并存,出现了各种“神回复”。在浙江金华,一位大姐闯红灯被警察拦下,她的电动车被扣,随后便追着警察吐口水,连上前相劝的市民也没能幸免,该大姐一再表示:“我是农民!”南京市交管部门从4月8日起严查“中国式过马路”行为,但当交警拦下一位大妈时,却遭到了大妈的“教育”:“人生能有多少个几百米,要是每天都绕几百米,那人生的很大一部分时间就被荒废了!”
实际上,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的处罚规定早已有之,但在“凑够一拨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以及“法不责众”的惯性下,规定几乎形同虚设。一些城市公开向惯性宣战,尽忠尽职,但在各种“神回复”的背后,无疑是国人一种根深蒂固的顽疾——我是农民,素质低,别拿什么规则不规则跟我说事;绕几百米多费事,年轻人要学会抄近路,人生才会有价值……大妈很有哲学思想,可惜这么精明的人却没想到,不绕那么几百米,一生可能就此过去了。对此,公安部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闯红灯就是违法,不应有任何借口。
闯红灯违法,这当然是正确的。但关键在于要把正确的事变成常识,却绝非容易之事。每天每时每刻每个路口,有多少行人在过马路,有限的警力真的足以对抗这庞大的群体吗?人们开始理性地思考这个中国式的顽疾。诚然,酒驾在中国也曾经被称为中国式顽疾,就在早几年前,人们甚至都不敢想象,今日酒驾会被吊销驾照,今日醉驾也会成为一个可以入刑的罪名。沉疴用猛药,显然,对于酒驾这记猛药,用得恰到好处。理论上说,人们应该对整治“中国式过马路”抱有希望,但现实来看,两者的难度还不能同日而语。一位一线交警说:“处理一个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般最长不超过10分钟,可是要真罚一个违法行人或非机动车,至少得磨半小时嘴皮子。要么就说没带钱,要么就软磨硬泡。”执法难度、执法成本都远超治理酒驾。
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式过马路”会否最终遭遇“中国式执法”,虎头蛇尾、不了了之?这也是人们困惑的问题。果真如此,那么下次再开展类似的整治活动,人们也不会再相信执法者的耐心与勇气,反而陷入了恶性循环。在中国的语境下,只要不公的事情不是对我一人而发,那便是公平。同样,处罚了一人却未处罚另一人,才让民间情绪更为激动。诚然,文明交通的构建,绝非一朝一夕,有赖于整治行动的常态化,有赖于执法者的严格执法,更有赖于交通参与者的自律。但最关键的,还是执法者从一而终的坚定,既然挑起了这码事儿,把顽疾置于宣战的目标之下,那么,就真得做出点成绩来。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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