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27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27日表示,两岸投保协议生效后,双方按照协议规定指定了两岸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大陆方面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共有14家,包括贸促会调解中心以及福建、浙江、广东、湖南、陕西、厦门等6个下属调解中心,贸易仲裁委员会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及上海、西南、华南、江苏、山东、湖北等下属的6个办事处。这些机构将为调解、解决投资者与投资所在地一方的投资补偿争端提供服务。
国台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福建《海峡导报》记者提问:近来有媒体报道说大陆已经打算筹建海峡两岸投资争端调解机构,并且已经有首批推荐单位名单,请发言人证实并介绍一下此事。范丽青针对上述问题做如上表示。(中国台湾网 周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