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26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26日表示,交通航运方面的两岸交流与合作,一直在根据两岸航运协议继续往前推进。
国台办今天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法制晚报》记者提问:交通部在国新办的发布会上说,两岸的海运协议签署以后,为继续深化这个合作机制,将要建成两岸的搜救合作机制,第二方面是鼓励两岸港航业界到对岸开设分支机构,请问国台办就这两个新的措施方面,在2011年有没有具体的推动规划?
范丽青表示,交通航运方面的两岸交流与合作,一直在根据两岸航运协议继续往前推进。去年两岸已经举行了海上联合搜救演练,相信这方面的工作也会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推进。航运设分支机构方面,其实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及两岸航运协议里都有规定,会继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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