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新闻网”4月15日报道,台湾当局法务部门负责人罗莹雪表示,台法务部门14日晚接获来自大陆公安部的通知,台方可赴中国大陆调查“肯尼亚事件”并探视被遣返至大陆的台湾嫌犯。
罗莹雪证实,大陆方面已经同意台方赴陆,台当局法务部门“国际与两岸司司长”陈文琪将率一名检察官及陆委会、“刑事局”人员初定下周一(4月18日)共同前往大陆,“当然时间愈快愈好”。
据了解,台当局法务部门有可能这两天就率团前往大陆,与大陆协商时,台方目前仍然坚持自身“立场”,要求依“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与“过去惯例”处理,并促请大陆立即释放遭到关押的台湾居民,而且未来不再有类此事件发生。
不过,在台湾社会上对此事早有不同的声音。新党主席郁慕明认为,台湾如要争取管辖权,先要问问自己的司法能不能让人信服。杀人不用偿命,贪污犯还可以要“特赦”,公平正义在哪里?郁慕明还暗讽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罪犯保外就医,结果却是神采奕奕“趴趴走”(形容东跑西跑,不受控制的到处乱走),这样的司法本身不就是诈骗集团?
有台湾舆论也指出,不能无端指责大陆,而无视台湾诈骗集团横行全球,岛内一些政客“逢中就反”、将诈骗犯罪政治化。设身处地想,如果是台湾民众的亲人为大陆诈骗集团所骗,甚至为此自杀,难道台湾不会要求讨回公道?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徐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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