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对台湾同胞免签注政策今天(1日)起正式实施。台胞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无需办理签注。
台胞免签注 具体如何实施?
台胞免签注政策从提出到正式施行,只有短短约半月的时间。
6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第七届海峡论坛上宣布,大陆将进一步为两岸同胞交流创造更好的条件,包括对台胞来往大陆免予签注,并适时实行卡式台胞证。
6月18日,国务院公布修改后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台胞来往大陆免予签注。同一天,公安部出台具体规定。
免签注新规的要点主要包括: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或委托的有关机构,自7月1日起不再办理台胞签注,口岸边检机关不再查验台胞签注,台胞仅需持有效的台胞证即可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
2、台胞证有效期不变,仍为5年。台胞申请办理台胞证的渠道不变,从台湾地区、港澳地区申请来大陆的,可向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或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直抵入境口岸的,可向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在大陆的台胞可就近向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台胞持有效的五年期台胞证,在具备自助查验条件的口岸边检机关备案后,可实现自助通关。
仍需持台胞证 不是可无限期居留
台胞证分为5年多次出入境有效和3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两类。取消台胞证签注后,持有5年多次出入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有效期内多次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留、居留。持有3个月一次出入证的台湾居民可一次入出境大陆并在3个月有效期内停留。
取消台胞签注制度,不意味台湾居民来大陆后可以无限期居留。国务院关于修改《办法》的决定,明确了台湾居民在大陆合法居留的法律义务,规定台湾居民“来大陆后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有效期内按期离境。所持证件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继续居留的,应当申请换发”,并保留了原办法中有关逾期居留法律责任的规定。
电子台胞证年内实施 排除干扰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6月18日答记者问表示,年内将实施电子台胞证,正在筹备对5年多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的电子化升级改版工作。
据悉,新版电子台胞证将参照旅行证件的国际标准,应用成熟的技术工艺设计制作,并借助信息化手段为台胞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出入境服务。
对于这些新规,台湾岛内有部分人有些疑虑和杂音。一些人声称,这是大陆“统战阴谋”和“糖衣炮弹”,目的是使台湾“香港化”、“大陆公民化”。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马晓光6月24日进行直接而明确的回应。马晓光说,这项重大政策为的是进一步便利两岸同胞往来,推动两岸同胞之间交流,是为两岸民众谋福祉,因而也得到两岸民众,特别是广大台湾民众普遍欢迎,得到台湾主流媒体舆论高度肯定。
根据介绍,未来的电子台胞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这一证件名称没有改变,出入境证件的功能没有改变。
马晓光称,对于任何有助于两岸同胞交流往来的措施,“台独”政客们都怕得要死,恨得要命,然而他们那些歪曲基本事实的误导性言论也太低估了台湾民众的判断力,因此是不值一驳,甚至是不值一哂。
大陆方面的态度表明,电子台胞证的实施将排除“台独”干扰,不会被搁置。
便利台胞常态化 未来推进更便利化
回溯过往,多年来,大陆方面一直推出举措,便利台湾同胞来往大陆。
2004年以来,大陆方面陆续授权福建、上海、江苏、北京等20个省、自治区相关部门为在大陆的台湾居民补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
2008年,大陆调整5年有效台胞证号码编排规则,自当年9月25日起,实行台胞证号码“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2011年,台胞来大陆签注收费标准全面下调,总体降幅达50%。
已入境台胞可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1年、2年有效多次入出境签注,符合规定者还可申请5年以内居留签注。
2012年,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最长有效期由1年延长至2年,且实现按需申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台湾居民免费提供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加注服务。
大陆方面为台胞提供紧急情况下3个工作日办理台胞证、1个工作日办理签注服务。
如今,台胞签注取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早前指出,今后,公安机关将继续致力于为台湾同胞来往大陆及在大陆停留、居留创造良好的入出境环境,提供更大入出境便利,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朱念)
[ 责任编辑:张晓静 ]
原稿件标题URL:
原稿件作者:
转载编辑:张晓静
原稿件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