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30日北京讯 根据《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有关两岸投资争端协处机制的安排,协处机制2015年第二次工作会议6月24日在台湾新北市举行。
国台办投诉协调局、台湾经济主管部门投资业务处负责人主持会议。内蒙古、福建、江西、山东、江苏、广东、四川、河南共8省、自治区地方台办代表参加会议,就35个案件交换了意见,其中超过半数取得积极进展,部分案件在会上确认结案。
与会双方积极评价会议成果,表示将继续认真执行《投保协议》,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案件协处效率,依法保护台商投资权益,促进两岸经贸良性互动与深入发展。
截至目前,台湾方面通过协处机制向大陆方面转递案件140件,大陆方面已回函结案79件,多位台商专程向协处机制窗口发来感谢信。(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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