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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一年余台湾再执行死刑 六死囚伏法

2015年06月06日 08:19:00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当局法务部门5日说,当天傍晚六名死刑犯分别在台北、台中、台南、高雄被执行死刑。

  此次死刑执行令于4日由“法务部长”罗莹雪签准。这是台湾有关方面继2014年4月29日签准对五名死囚的死刑执行令后的再次作为。

  遭枪决的包括王秀昉、曹添寿、郑金文、黄主旺、王俊钦、王裕隆。“法务部”说,郑金文等六人分别犯强盗杀人、强制性交故意杀害被害人、杀人等罪,导致九人死亡,10余人财物被抢。他们犯罪动机及手段均残暴冷酷,严重影响社会治安,造成大众惊恐不安,“法务部”有依法执行以实现社会正义的责任。

  上月29日,台北市北投区一所小学发生八岁女学生在校内遭翻墙闯入的歹徒割喉死亡。涉嫌杀人的29岁男子龚重安对警方称因社会压力、近日出现幻听,于是闯入母校随机犯案。

  该案再度引发台湾社会各界对校园安全和儿童保护问题的高度关注,及对是否废除死刑的广泛讨论。

  “法务部”表示,目前当局的死刑政策是“维持死刑,但减少使用”,也就是现阶段还不能废除死刑。

  此次六名死囚遭枪决后,台湾监狱的死刑犯人数下降到42名。(记者 黄少华 郑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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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黄露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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