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涉及台湾或两岸问题的只有一处,即第七部分“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第25条“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部分,提出了“扩大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开放合作”。预示了未来在大陆推进经济开放与改革进程中,尤其是在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中,将与台港澳地区的开放经济合作列为重要内容,这也是以前三中全会不多见的内容点。可以说,中央已将对台港澳的开放与合作,列为国家整体范围内不同治理区域之间的经济合作新重点,也是一个新的政策亮点。
就海峡两岸而言,扩大与台湾地区的开放合作将成为中央长期性的对台重要政策部署。尽管中央还没有出台具体、明确的扩大对台开放合作政策,但未来政策的细化与规划是可以期待的。如何谱写扩大两岸经济开放与合作新篇章,是大陆对台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海峡两岸共同努力的目标。当前,海峡两岸各界最关心的一个热点议题,就是如何推进两岸自由贸易园(港)区的合作与对接。《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部分提出,“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为东南沿海地区设立旨在连接台湾或两岸合作的自由贸易区提供了想象空间,厦门等地已正在加紧规划,前景可期。
在大陆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刺激下,台湾方面也加快了推进建设自由经济示范区的步伐。在三中全会之后,台湾又批准了第9个自由经济示范区,与大陆各地纷纷争取设立自由贸易区一样,共同形成新的趋势与热潮。
海峡自由贸易区或自由经济示范区的建设,均旨在推进经济开放、经济自由化以及与国际经济接轨,正好提供了两岸一个新的合作着力点。台湾方面对这一点也非常重视,而且从一度的消极转为积极,从被动转为主动,更重视、更关注上海自由贸易区建设以及对台湾所带来的机会与竞争。如何推动两岸自由贸易园(港)区合作与对接,在特定区域内推进两岸经济的进一步开放与自由化,为未来两岸经济整合、建立中华民族经济(共同)体,实现生产要素在海峡两岸之间的自由流动创造条件,应是未来两岸经济合作的重大战略目标,需要海峡两岸的共同努力与奋斗,创造中华民族经济的新未来。(海峡导报特约评论员、中国社科院台研所研究员 王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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